教师介绍
黄钰洲,德国弗赖堡大学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讲师。
课程介绍
爱德华·甘斯(Eduard Gans)是19世纪前期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哲学家,马克思在柏林大学时期的刑法和法哲学老师,黑格尔学派的代表人物。恩格斯的“谢林论黑格尔”一文向我们透露了甘斯在马克思恩格斯两位经典作家心目中的重要地位,在这篇文章中,恩格斯将甘斯与黑格尔、费尔巴哈、大卫·施特劳斯、卢格并列,称他们代表了“本世纪哲学的全部发展”。甘斯在法学、法哲学思想史上的重要意义主要在于以下三点:首先,作为黑格尔学派的核心人物,甘斯是第一版黑格尔全集的编辑者之一,为《法哲学原理》、《世界历史哲学讲演录》撰写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编者导言,他是黑格尔哲学在法学领域最重要的诠释者之一,甚至黑格尔的对手谢林也曾在其“柏林大学首讲”中充满热情地称赞甘斯在法哲学思想上所取得的成就;其次,他对黑格尔法哲学思想的在法学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对包括青年马克思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甘斯构成了黑格尔与马克思之间的桥梁,在他的法哲学讲座中,他以异常尖锐的方式描述了无产阶级的状况,他指出无产阶级的状况与奴隶制无异,在贵族和资产阶级革命之后,无产阶级将为自己的历史地位而斗争;最后,在他的主要法学著作(《论占有的基础》、《世界历史发展中的继承权》)中,甘斯对以萨维尼为首的历史法学派展开了猛烈的批判,而这也是围绕着德国民法典的诞生所进行的一次最重要的思想争论,对德国乃至整个大陆法系法学思想的走向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是爱德华·甘斯在柏林大学期间开设的讲座,该讲座主要由四部分构成:1.法哲学史2.狭义法哲学3.普遍法历史4.实践立法。2005年,由德国著名法哲学家约翰·布劳恩(JohannBraun)耗费28年时间,通过六个甘斯的学生笔记编辑而成的《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一书在德国著名的莫尔·西贝克(Mohr Siebeck)出版社正式出版,该书一经出版就在德国学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德国著名法哲学家米夏埃尔·帕夫利克教授就认为,布劳恩教授为我们完整地呈现甘斯的这一法哲学讲座,为我们提供了早期黑格尔派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实在是一件“大幸事”,而本书最大的优点是,甘斯用非常直观和形象的方式为我们展示了黑格尔的哲学思想。
本次课程将在《自然法与普遍法历史》中文译稿与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的基础上,首先,系统讲授黑格尔的《逻辑学》、《精神哲学》,其次,通过甘斯对“法哲学史”、“狭义法哲学”的阐述,结合《法哲学原理》解读黑格尔法哲学,最后,也非常注意辨析甘斯与黑格尔的差异,从而切入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