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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沙龙 || 法学院第三、四期教师沙龙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1-06-02   点击量:

第三期

5月下旬,结合期中教学检查周的教师座谈工作,法学院接连举办了两期教师沙龙。因时制宜灵活组织教师沙龙活动的开展,也是法学院创新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模式的具体表现之一。

5月19日的第三期教师沙龙由何庆仁老师做主题分享:“如何培养法科学生的规范思维——刑法学本科教学中的八组关系”。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兼本科生部主任吴用、副院长苗鸣宇、副院长柳建龙、本科生部副主任焦旭鹏,以及樊文教授、李晓玲副教授、张忠利副教授和黄钰洲博士等专任教师、岗位教师出席了此次沙龙活动。

何老师在发言中详细介绍了以下八组关系及相关经验:第一,总论与分论之间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在讲解时务必注意二者之间的融会贯通。第二,脱离法条讲法理是可行的,但并不合适本科教学,也不能完全围绕法条讲法理。在讲解过程中应以法理为主、以法条为辅。第三,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有机结合。也应避免案例过多、过长、过于追求趣味性、案例类型单一等误区。第四,对于本科生教学归纳法更有启发意义,也能够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第五,抓大放小,主要讲重点章节的重点内容,讲解的内容不能和参考教材完全一致,也不能与参考教材完全不同。第六,第一节课将全部课件发给学生,课件提纲挈领;每个月一次小测验;课间随机抽查学生是否认真阅读指定参考书。第七,每学期拿出六节课组织课堂辩论赛并要求旁听的同学填写打分格。第八,期末考试出题内容以灵活性和综合性为取向。

柳建龙老师在发言中结合自身所教学科的具体情况,就多位老师联合授课课程的命题以及学生选题作答的规则问题做了分享。

樊文老师表示,老师和学生的互动是一种社会心理性活动。老师和学生都是参与者,老师给予学生刺激,学生有兴趣就会积极参与。老师要将引导学生思考贯穿授课全过程。

黄钰洲老师就课堂积极性问题发表见解,提出要尽量将所有同学调动起来参与课堂。对于所教授的法理学科,因理论性过强,同学们对于课堂参与度不高的情况,可以通过将抽象问题具体化来吸引同学。

张忠利老师表示由于受到课时数的限制,没有充足的时间来安排辩论赛等其他形式课堂活动。课堂要保证将基础知识讲授给同学,让同学能够掌握最基础的理论知识。

李晓玲老师提出有些课程知识点存在相互重复的问题,例如WTO专题和国际经济法,建议可以将一部分课程变成两年一次。

第四期

5月20日的第四期教师沙龙则以“本科教学工作经验交流分享”为主题,由法学院退休教师马岭教授作主题分享,11位在职专任教师参与交流。

马老师根据个人丰富的教学经验提出了以下主要观点:在本科教学中应加大讨论式教学的占比,这种教学方式有利于学生更好地参与课堂,提高学生课堂上的积极性。学生在讨论过程中学到的东西,印象要比上课听老师讲更加深刻。对于老师来说,也能够在学生交流中得到启发,讨论中可以汇集大家各种观点,一定程度上也为老师打开思维,为科研选题提供新思路。在实施讨论式教学时,需要区分大班、小班的情况,就宪法课程而言,大班可以采取一半的课程讨论、一半的课程讲授。小班因为人数少,更容易把控,可适当提高讨论课占比。关于讨论课的主题方面,可以选取经典案例,把一个大问题分解成多个小问题,有步骤的一个一个讨论,让同学根据老师的思路一步一步的探讨。此外,讨论式教学要求老师将平等、自由等理念贯穿其中,给学生充分的探讨、争论的空间。

针对有老师提出的,如何应对同学参与讨论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马老师认为可以适当采取点名的方式。有的时候可能有同学想发言,但是又缺乏勇气,不敢发言,这个时候老师就需要给学生发言的动力,打破尴尬。

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用老师在发言中表示,课程性质的不同以及课时的差异会影响到讨论课设计的次数。多位教师联合授课的情况下,课堂教学内容可能会相对碎片化,如果采用讨论式教学,就要求老师做更加精心的设计,做好总结和点评,以确保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在随后的自由发言讨论中,老师们又对多位教师联合授课的协调统筹安排、如何调动学生们的课堂学习积极性、在线教学软件的应用和推广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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