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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向
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主要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多方优势,通过科教融合新模式培养高端法学人才。我校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养法学教学研究领域的杰出人才,通过整合哲学社会科学最高殿堂——中国社会科学院在法学领域的研究实力,确保高质量完成研究生培养任务,为国家输送法学教学与科研人才,助力法治中国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1. 培养目标
(1)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能独立地进行学术资料收集、追踪学科前沿,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理论或应用方面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阅读、使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2.培养方向
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现有二级学科博士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个,涵盖除军事法学以外的所有法学二级学科(含我校自主设置的法学二级学科)。
(二)培养条件
1.师资队伍
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整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共计160余人。80余人次被国家各部门授予“改革开放四十年先锋人物”“全国先进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等荣誉称号。目前法学学位点在职学部委员有李林、孙宪忠、陈甦3人,在法学学科领域具有突出重要影响。莫纪宏院长是国际宪法学协会名誉主席(终身),柳华文副院长现任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委员、亚洲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经学校批准,法学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022年新增硕士生导师5人,新增博士生导师4人。
2.科研情况
2022年法学院共出版专著34部,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43篇,在三大刊《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发表论文8篇,在中国法学创新网法学核心期刊全国排名中位居全国第六位。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各类省部级科研项目26项,其中包括教育部课题1项。
(三)人才培养情况
1.招生就业情况
2022年录取硕士研究生40人,博士研究生29人。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9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人。
2022年共授予22人法学博士学位,40人法学硕士学位。2022年毕业的22名博士研究生就业情况为:党政机关10人、高等教育单位5人、科研设计单位1人、其他事业单位5人、国有企业1人;40名硕士研究生就业情况为:党政机关5人、高等教育单位1人、其他事业单位5人、国有企业5人、继续深造6人、其他8人。
2.学术训练和学生科研情况
本年度法学院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项目”,推动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体包括科学研究项目、学术论坛项目和学术交流三类。共计10人参与教师科研项目。
2022年学生参与研创项目情况
3. 课程教学
学科点课程分为一级学科基础理论课程和二级学科专业理论课程作为本学科核心课程。核心课程一般采用学科负责人领衔主讲,导师组集体授课的方式进行。本年度为硕士研究生开设56课程,博士研究生32门课程。
4. 加强学风建设、通过质量监控体系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法学院专门开设学术道德规范和学术论文写作等课程和讲座,强调学风建设。抓紧落实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匿名外审评阅和答辩、学位评定等关键流程,严格执行培养全过程评价制度,通过加强质量监控体系来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5. 导师指导
根据学校安排,定期进行导师的选聘、培训与考核。通过对学生培养方案的确定、基本文献阅读、中期考核、开题、预答辩、论文指导等环节要求导师签字,加强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
(四)社会服务情况
2022年向中央报送的政策建议49余篇,累计获得202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6项,优秀奖11项。
二、学位授权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1.学术型硕士和博士的招生人数太少,学术型硕士招生名额40个,招生专业有12个,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有120余人;博士招生名额29人,具有招生资格人数36人。招生人数过少对招生生源、授课安排、学术讲座和训练、培养成本等方面都有一定影响。
2.目前整体国际交流有较大的上升空间,包括外专的聘请、学生参与国际交流的人数和比例偏少。
三、下一年度建设计划
在学校与研究所双轨制建设学位授权点的现有条件下,进一步整合科教融合资源,发掘科教融合潜力,切实将研究生培养的重心放在学术传承与科研训练上,进一步提高各层次类别研究生科研能力,为国家社会各部门、各行业输送接受过高水平法学学术训练的专业人才。
(一)压实导师(组)责任,提升博士毕业论文质量。
(二)进一步落实博士生课程体系质量、抓实研究生主文献阅读、做好中期考核工作。
(三)开拓国际交流平台与机制,扩大研究生国际交流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