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系列报道】
“案例的妙用”
——专访法学院何庆仁教授
每一个普通的星期三傍晚,路过研教楼208的同学总能听见里面传来的阵阵欢声笑语,抬头看看课表,里面正是何庆仁老师教授的《刑事案例研习》。为什么一门介绍刑法法条、容易令人感到枯燥乏味的刑法课,会变得如此生动有趣?为什么何老师会如此受到同学们的追捧,被亲切地称为“杏仁哥”?为什么上过何老师的研究生课的学生,能够被北大教授称赞“论文比北大学生写得好”。带着这些疑问,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庆仁教授,聆听他的“人才培养心得”。
法学院何庆仁教授
巧设案例:让“低头族”抬起头
低头族,成为当前很多普通高校乃至知名高校学生在课堂上的真实写照。有的学生带着电脑、ipad、手机等各种电子产品,甚至戴着耳机,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虽然身在教室,却心系Z时代,与课堂上口若悬河的老师,处在平行时空中,学习的效果可想而知。
然而,在何庆仁的课堂上,低头族不复存在,30人的课堂上,经常坐进来将近40位学生,甚至有慕名站着听课的学生,热烈的课堂气氛,让人很快就沉浸其中。
课堂氛围和学生的课堂参与是非常核心的要件。为了能够在45分钟的时间里充分抓住学生的注意力,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何老师告诉记者,“备课是以五分钟为单位的”。他很注重在课堂中插入一些“趣味点”,依据刑法本身与现实生活结合较为紧密的特点,他会在讲授过程中结合许多现实的法律案例,不但能引起学生们的广泛兴趣,保证良好的课堂互动和课堂氛围,同时更能增进学生们对法条的理解。例如,他会在课程中特别设置类似于模拟法庭的课堂辩论,针对具有一定争议性的实际案例与法律问题,将课堂上的同学们分为正反两方各四人,让同学们为维护本方观点而展开辩论。课堂上其他的同学,要根据现场八位同学的表现,认真填写评估表,并投票决定到底哪一方最终获胜。“我不会让课堂上其他的同学闲下来,他们一定要参与到课堂的授课环节”,带着这样的信念,何庆仁还打造了自己的授课“金字招牌”——被同学们称为“法考”的案例型课堂小测。之所以被称为“法考”,也是因为题目的设置一般都比较难,比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过之而无不及”。何老师设计这一环节的初衷,既在于带动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也是希望让同学们明白,法学是一门必须要下苦功夫的学科,来不得半点捷径。
归纳案例:让“法学族”的学习更上头
不同于在高校教学中更为常见的演绎法,即从含义到特征、要件等层层展开,何老师更喜欢在自己的课堂中引入大量的现实案例。这些案例有的是法学界的经典案例,有些是一些新近发生的社会热点事件。何教授会在案例中提炼法条的构成要件,抽丝剥茧,进而引出想要介绍的理论观点和法律条文。这种用案例进行归纳总结,进而引出教学内容,是何庆仁教学的一大特色。从他二十多年的教学经验来看,他认为用案例引出理论,更能帮助学生们理解抽象晦涩的法条,也更能激发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在何老师编写的“《刑事案例研习》课程参考资料”中,记者注意到,他已经更新到了2023年的3月版。翻看这些案例,那些法条不再是课本中遥远而冰冷的文字,而是一件件鲜活的事件、一个个活生生的人。通过《减肥饼干》、《甜蜜陷阱》、《加薪噩梦》、《丢车迷案》等案例,学生们喜欢在何老师的课堂上对判决案例进行讨论、辩论,在一次次观点的激荡中,他们逐渐对法条形成自己的理解,落实于笔,内化于心。
最让学生们印象深刻的案例,则是在5月30号的《刑事案例研习》课上,何老师提供的关于正当防卫的两个例子: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18年6月20日发布的93号指导案例:《于欢故意伤害案》,以及2020年12月29日发布的144号指导案例:《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一位下课的学生一边收拾电脑,一边告诉记者,他对张那木拉案件印象深刻的原因是,老师提出他比较抗打,以少敌多,还大获全胜。当时全班都哄堂大笑。大笑过后,大家注意到两个案例比较类似,但是一个防卫过当、一个防卫不过当,这对于理解正当防卫具有启发意义。
何庆仁教授在课堂上分析案例
研究案例:让“读研族”的学术更有盼头
“文必有应”是何老师教学设计中的“法宝”,即不同于以往在学期末提交的结课论文,学生往往得不到老师充分的反馈意见。在何老师教授的课程中,他会在课程开始的第一周就将论文题目布置下去,在之后的研讨课上让学生进行报告。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九个教学周以后,形式较为正式,会设置主讲人、评议人和主持人,每位学生除了担任一次主讲人,还要担任一次主持人和三次评议人。学生会结合报告中同学和老师们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反复修改,最后形成自己的结课论文。从多年的教学实践经验看,这种反复主讲、主持和评议并不断修改完善论文的过程对学生学术论文写作的帮助特别大,学生进步得很快。何老师带过的今年毕业的2023届研究生,经过此番学术训练,在硕士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受益良多,被答辩组中北大的教授称赞“比我们的学生论文写得好”。
【采访后记】
新闻传播学院王凯山老师采访何庆仁教授
如果上文是沿着创新运用案例的一条主线展开,那么下面的内容则更像随笔:关于教学、关于科研、关于育人。
——对于教学,何老师有自己的理解,他认为“教学是以学生为中心,而不是老师或知识”。一位老师再优秀,也不能将教学作为展现自己的舞台;知识再重要,也不能成为一个学生大学生涯中的全部,学生需要的是全方位的成长。一个好的教学设计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的。首先是要尊重学生,要将自己和学生放在平等的位置上,亦师亦友。其次是要让学生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学生们是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只要组织得当,一定会对教学效果大有裨益。最后是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做到因材施教。
——对于科研,何老师从生活谈起,生活中的何老师是一个极其简单的人,与其天生的性格有关,不喜欢参加大型活动,把大部分时间都投入到教学与科研中。当谈到几乎所有高校老师都会面临的“教学与科研”的压力时,何老师认为,对于像他这样的有着较为丰富教学经验的老师来说,教学并不会成为压力,虽然每年都会对教案进行更新,引入新的案例或介绍最新的修正案,但整体的知识脉络早就烂熟于心。他现在对自己在科研上的要求,是希望对一些特定话题能形成自己的持续性的研究,甚至基于此出版自己的教科书。何老师认为,科研对于一名大学老师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他理解目前一些青年教师面临的多重压力,但科研与教学并非冲突,而是可以相互成就。青年教师可以在教学中进一步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建立完整的学科体系认识。
——对于育人,在何老师看来,理想的学生应该具备几项品质:一是好学,一个好学的学生会在自我兴趣和老师的指导下,自发阅读经典文献和专业书籍,力求对专业知识进行深度拓展。二是有趣,有趣的人眼里会有光,会热爱生活并感染身边的人,何老师希望同学们不要做“书呆子”,对生活失去热情。三是品行端正,做学问先学做人。以法学来说,法学院的学生一定要有一种公平正义感,要对社会有一种责任感,才能行稳致远。
来源 | 社科大教务处
编辑 | 程世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