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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2020年第6期刊发我校王新清教授和邓丽副教授文章

发布日期:2020-11-27   点击量:

《法学研究》2020年第6期刊发我校王新清教授和邓丽副教授文章

法学顶级期刊《法学研究》2020年第6期刊发了我校王新清教授文章《合意式刑事诉讼论》和邓丽副教授文章《收养法的社会化:从亲子法转向儿童法》,现将两篇文章内容摘要分享如下:


《合意式刑事诉讼论》

作者:王新清,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刑事诉讼法相继确立刑事和解程序、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种新的刑事诉讼形式——合意式刑事诉讼,成为一种显性存在。学者们对此进行了理论概括,给予了不同的命名。与“合作式刑事诉讼”“协商性刑事诉讼”等名称相比,“合意式刑事诉讼”的名称更为贴切。合意式刑事诉讼的内容包括合意式刑事诉讼行为和合意式刑事诉讼程序。2018年刑事诉讼法搭建了合意式刑事诉讼的基本框架,但仍需对合意式刑事诉讼进行体系化建构,包括确立合意式刑事诉讼的专门原则,界定合意式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完善合意式刑事诉讼的起诉程序和审判程序。

关键词:合意式刑事诉讼;对抗式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


《收养法的社会化:从亲子法转向儿童法》

作者:邓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教授

内容提要:现代收养制度通过承继和改造“法律行为—法律关系”的私法逻辑,实现拟制亲子关系的制度目标。“二战”以后,社会现实需求、国际人权思潮等推动各国收养法立足本土国情不断社会化,发展出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统率,以收养条件、收养程序、收养效力和收养服务为制度支柱的伞型儿童保护架构。我国民法典收养章在承袭既有私法框架的同时,通过确立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引入收养评估机制等,释放出积极的社会化信号,但尚缺乏针对民间收养屡禁不绝、被收养人权益不彰等突出社会问题的有效应对。其后,未成年人保护法经修订亦明确规定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强化政府和社会保护机制。至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中国法表达与路径已渐趋明朗。自领域法视角而言,我国收养法正逐步突破私法边界,融入社会保护法律规范,从传统亲子法范畴转向更加明确和统一的儿童保护法,有望形成内外体系协调一致的本土化、社会化新架构。未来改革宜聚焦于放宽一般收养条件、疏导特殊收养通道、建立实质审查机制和支持服务体系等,致力于实现特定情境下特定被收养人的最大利益。

关键词:收养法;社会化;儿童最大利益;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


本文转载自“法学研究”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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