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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清教授谈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

发布日期:2021-06-15   点击量:

2021年6月11日下午,由我校法学院、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主办的“法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系列讲座第四讲顺利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副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新清教授应邀发表了题为“法学研究的若干问题:以刑事诉讼法学为视角”的演讲。讲座由孙远教授主持,柳建龙副教授、程捷副教授与谈。我校部分教师、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聆听了王老师的精彩演讲。

在孙远教授对王老师作了简要介绍后,讲座正式开始。王老师表示,此次讲座将采取漫谈的方式,将自己有关法学研究的想法和心得与大家分享。

王老师首先对当前法学研究面临的背景作了分析。他指出,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中国的法治现代化建设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新中国法治建设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期间经历过辉煌,也遭受过挫折,取得了丰富的法治建设经验。去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明确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应该从这三个重要的历史背景出发,深入思考新时代法律人所肩负的历史使命,那就是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认真总结中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创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学术体系、学科体系和话语体系。

王老师接着指出, 当前我国的法学研究还存在三个短板:一是原创法学理论少,有自己自主“知识产权”的法学理论还不多;二是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实践还存在隔阂,没有形成良性互动,法学研究与法治建设实践存在脱节现象;三是法学理论研究方法还不够科学。

在讲座过程中,王老师结合自己30多年的法学研究和教学实践,讲解了“法律解释法”“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系统分析法”等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指出了同学们在运用这些法学研究方法时容易忽视的问题和较为常见的错误。他告诫大家,做学问要关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实践,在实践中寻找研究课题;要关心中国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建设实践,以宏观的视野和宽广的视角思考法学研究问题,跳出法律研究法学;要沉下心来,以“求真”“求是”和“求新”的精神,尽快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推动法学研究上一个新的台阶,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法科学生的期望。

讲座末尾,程捷副教授、柳建龙副教授先后就本次讲座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同学们也踊跃提问,王老师作了耐心的解答。最后讲座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落幕。

撰稿:秦怡然 (法学院19级本科生)

摄影:孙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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