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我院2021年度暨首轮“法的门前”系列讲座第二讲如期开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本科生部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副研究员焦旭鹏副教授以线上的形式为同学们讲授“刑法学的思与乐”;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苗鸣宇副教授主持。
焦旭鹏老师首先以“为什么要学刑法”这个问题开篇,引出学习刑法学的乐趣及其三重境界:由乐见思、思中品乐、思乐成习。强调刑法学的学习既要用专业的视角思考生活中有趣的刑法学问题,又要通过思考不断更新认识和收获思考本身带来的乐趣。
随后,他详细地介绍了刑法学学习的准备工作、目标、方法、内容,以及中国刑法立法概况、刑法释义学的主要内容、刑法学学科与学习刑法学的广阔未来和前景,指出:“刑法会选择喜欢TA的人,爱刑法等于爱自己!”
就“刑法学的学习目标”而言,他根据不同的身份提出三种不同的目标:作为法官,应运用刑法思维分析具体案件;作为学者,应发现刑法立法、司法中尚未解决好的问题,提出不同于他人的独立见解;而作为学生,应认真学习刑法学专业知识,掌握刑法知识体系,养成刑法学思维方式。并强调,我校“新苗计划”等研究项目鼓励本科生进行大学生科研,支持同学们在刑法问题方面进行学术上的探索。
至于“刑法学的学习方法”,他详细解析了生活语境下的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同类解释规则下的破坏生产经营罪,来体现刑法学学习中观察生活、结合法理理解法条的重要性。同时,他也提及了精读教材、熟悉常用法条和司法解释、解析案例、注意总则和分则的关系、注意刑法和其他法的关系等学习方法。作为刑法学老师,他强调刑法反映了人性和社会的各种丑恶,也通过“鲍毓明案件”警示同学们要保持一种人道关怀的底色和理性思辨的立场。
而就“刑法学的学习内容”,他提出,应概括了解中国刑法的立法发展史,重点学习刑法释义学的基本知识与方法。同时,他区分了立法论的实质思维和解释论的规范思维,强调立法后“法律不是嘲笑的对象”。
至于“学刑法的未来”,焦老师列举了法官、检察官、法务乃至诗人、音乐家等职业,也提及了高铭暄教授、储槐植教授、林维教授、刘仁文教授等学者大家,展现了学好刑法的无限可能和巨大的成长空间,启发同学们对刑法学习要充满憧憬和向往。
此外,在讲座期间,焦老师倾情推荐了诸如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陈兴良老师的《规范刑法学》等学术名著供新生们阅读,引用了诸如“药家鑫案件”和“于欢案”等典型社会案例,解析了刑法客观主义、罪刑法定原则等刑法释义,列举了恐怖主义犯罪、网络犯罪等随社会发展而产生的新型罪行,帮助同学们领略刑法的精深和时代性。
同时,焦老师表示,希望同学们和刑法能够相互选择,并期待与同学们在刑法问题上继续进行交流。
在互动阶段,焦老师先后回答了“如何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应用疑罪从无原则避免冤案的发生?”“在学习阶段应通过哪些方面的知识储备和能力培养为以后从事司法审判工作提供帮助?”等具体的问题。焦老师表示,刑法释义学对避免冤案的发生有意义,虽然不意味着理论能够解决冤案,但是我们应追求在知识层面上理论的妥当性。同时,他也提及了诊所式法律教育能为同学们开拓训练的道路。
最后,焦老师对同学们提出了殷切期望:“人生可贵是天真,希望同学们在最该学习的时候学习,观察学科前沿,观察生活,收获知识和成功!”
通过焦老师深入浅出的讲授,同学们对刑法学有了更加浓厚的兴趣和全面深刻的了解。同学们对此次讲座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对于即将举办的几场入门讲座也充满了期待。
(文:蒋涵、董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