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我校“法的门前”系列讲座第五讲如期开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汤洁茵教授以“经济法的‘一亩三分地’”为题,为线上线下的同学们介绍了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及如何学习经济法。参与本次线上线下结合讲座的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苗鸣宇副教授以及多位来自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的同学,会议由法学院副院长苗鸣宇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汤洁茵向同学们介绍了古代帝王的“一亩三分地”:封建时代,春分时分,皇帝亲自耕作一亩三分地,向人们传达国家重视农业发展的理念。汤老师此类比于经济法,强调了经济法是政府治理经济的价值选择和政策导向重要体现。
在有趣的开场后,汤老师首先从“为何社会需要经济法”的问题入手。汤老师指出:在利润最大化的驱使下之下,市场会累积大量的矛盾和问题,甚至导致市场运作放缓甚至“死机”,这些矛盾和问题市场本身无法自我解决,必须依靠外部力量即政府对其进行管控,但政府作为公权力必须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在二者要求下,经济法应运而生,对市场和政府进行有效治理。
汤老师接着指出经济法的两大职责,即市场监管和宏观调控。在市场监管方面,汤老师强调政府要做好市场的守夜人,设置好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明确具体的市场交易规则;而在宏观调控方面,汤老师强调了经济法的宏观调控功能,并以最短木板理论为例,生动说明了经济法在调整经济结构方面不可或缺的必要性。沿着这个思路,汤老师向大家介绍了经济法的具体规范要求,汤老师从国家义务和市场主体两方面展开,并结合实际经济现象,进行了通俗易懂的解说。
随后,汤老师向大家介绍了经济法的特质。汤洁茵老师首先将经济法、民商法、行政法的关系进行说明,并作出了准确的区分,例如经济法与民商法虽在规范对象上具有重合性,但经济法是民商法调整后的第二次调整,汤老师以吸烟、喝酒、烫头发的生活现象,形象地说明了经济法仅规范可能对交易以外的第三人或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经济活动;而经济法和行政法,汤老师则强调了二者管理对象及由此决定的调整手段的区别,经济法对经济的管理采取了“温柔的强制”,使其逐渐区别于行政法,并最终从行政法中脱离。在厘清概念后,汤老师强调了经济法的四种特质:经济性、现代性、规制性、技术性,并结合理论与实际,做出了详细介绍。
最后,汤老师从“有前途、有钱途、有情怀”三方面介绍了经济法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向大家点明经济法的学习重点。汤老师强调,经济法独特的调整思维和方法、“阳春白雪”的经济现象、经济规范的技术性和复杂性,使得经济法的学习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汤老师指出,法学基础理论、具备一定的经济学基础和良好的外语水平是经济法学习必备的知识基础,同学们还必须有意观察日常生活中的经济现象,逐步培养自己的经济法的独特思维方式。
在师生互动环节,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同学纷纷发言,提出疑惑:例如英语学习在法学学习中的重要性、学习经济法是否需要辅修一定的经济学课程、经济法和刑法交叉界限有关问题,并咨询了有关学习书目,对此,汤洁茵老师一一作出回复,并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汤老师的讲座令同学们收获良多,同学们对该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表示在了解经济法基本内容的同时,对将来的经济法学习及其他法学必修课程的学习有了更清晰的目标,并促进了自身法律素养的进一步提高与法律知识结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同学们对后续讲座表达了深切期待。
(文:陈宇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