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研创计划报告会——知名形象商品化权益的保护”通过线上(腾讯会议)方式举行。法学院20级法律硕士冯汝佳同学和完颜雨倩同学就“知名形象的商品化权益的保护”作了报告,20级法律硕士刘宇飞同学担任主持人。
报告会针对商品经济发展下“搭便车”利用知名形象的现状,对知名形象商品化权益的保护情况、困境与立法建议进行了梳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老师、副研究员李菊丹老师、助理研究员张鹏老师及助理研究员张浩然老师参加会议,并对报告会的内容提出了问题与建议。
报告会开始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管育鹰老师首先肯定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科研活动,简单介绍了“知名形象商品化权益的保护”这一科研项目的研究背景。在报告环节,冯汝佳同学和完颜雨倩同学分别就真人形象的商品化权益和虚拟角色的商品化权益的科研成果作出汇报。
在真人形象商品化权益保护部分,冯汝佳同学从权益概述、法律保护现状、实践困境与权利限制几个方面作出了详细阐述,讨论了比较法视角下国外法律对真人形象的保护,并介绍国内各部门法对真人形象商品化权益保护的情况。
她对目前真人形象商品化权益维权所依据的民法典、商标法等法律规范作出了梳理,并结合具体案例,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谈到权益保护的困境。就“乔丹案”来看,现有法律对当事人主张的权益保护提出了过苛的标准,权利人主张权益保护时面临“需要证明稳定对应关系”、证明“可识别性”等困境。
最后,冯汝佳同学对权益保护的限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商品化权益的保护仍需要受到一定的限制,并提出了一些对权益保护作出合理限制的具体建议。
完颜雨倩同学就文字作品部分知名角色的商品化权益保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从商品化权益保护现状、各法律部门保护的困境与难题及该权益保护的立法困境三个方面展开。
在商品化权益保护现状方面,她提出文字作品中知名角色因不具备实体形象,法律没有将其设置为明文的权利,因此保护该权益存在一定问题,接下来,她分别从著作权法、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三个方面阐述了商品化权益保护的现状与困境,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应的立法建议。
在点评与提问环节,管育鹰老师、张鹏老师与张浩然老师分别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与看法。
管育鹰老师提出了真人在影视作品中形象的法律性质界定、真人扮演虚拟形象的界定以及艺名归属的问题,报告人对提出的问题分别回应了自己的看法。张鹏老师指出科研创新的步骤应当从法律规范入手,进而分析相关司法实践,最终对国外法与法律原理进行分析,并对报告中真人形象与虚拟形象二分、权利消极保护与积极保护二分、权利创设的二分作出了点评。张浩然老师点评了报告中对国外法的研究,并对权利限制、保护的例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在老师们与同学们的支持下,本次研创计划报告会圆满结束。
来源:社科法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