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推动彻底的链接开放、数据开放,进而实现平台生态的深度开放,真正促进数字经济生产要素在平台之间的低成本流动,为跨平台以及外生于平台的创新发展注入重要的动力。
01
02
03
排版 | 汤佳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原载《新京报》
转自社科大互联网法学
:
,。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社科大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法学院校友办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