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14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支持计划学术报告会通过线上(腾讯会议)方式顺利举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0级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王言作了题为“反思意思自治在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加入机制中的作用”的学术报告,并邀请了法学院吴用教授进行评议。来自校内外的10名同学参加了该报告会。
王言同学先简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和研究方法,并将报告中的仲裁第三人以是否签订仲裁协议为标准分为签字方型第三人和非签字方型第三人两种类型进行讨论。围绕签字方型第三人,他报告了新加坡法院近年引用“双重独立性法则”否定签字方型第三人加入仲裁的案例。新加坡法院对于该法则的引用来源于2009年英国法院一起跨境破产案件。而新加坡法院在将该法则适用于签字方型第三人加入仲裁程序的过程中存在值得商榷之处,使其对于当事人合意的形式要求过于严格。围绕非签字方型第三人,他报告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规则》、《瑞士商会仲裁院仲裁规则》等仲裁规则中第三人加入有关规定的实践和修订变化。他认为如果仲裁条款中明确授权仲裁庭或仲裁机构可以在缺少一方当事人嗣后同意的情况下加入非签字方型第三人,则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选择亦能成为仲裁庭对非签字方型第三人的管辖权基础,这种选择本身即为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体现。
在评议和互动环节,吴用教授从研究中案例的分析方法、效率与程序正义的平衡等角度,对研究报告的完善提出了建议。参会的2022级国际法专业硕士生曾聪同学和胡文涛同学分别就仲裁第三人在中国的实践情况和强制性规范对仲裁第三人的影响等问题,与报告人进行了互动交流。
本次研讨会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支持下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