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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9日,我院副院长柳建龙教授应邀做客浙江大学“宪审备审”讲坛,与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海平教授联谈合宪性解释与合宪性推定。本次讲座由浙江省法制研究所、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党支部主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余军教授主持,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冯洋副教授、陈明辉研究员进行了评议,郭栋研究员、刘绍宇研究员进行了与谈交流,郑磊教授作了最后总结,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百余名本硕博同学聆听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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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建龙教授以《论合宪性推定原则》为题开讲,从合宪性推定原则的概念、内容和争论等方面展开介绍。
柳建龙教授首先就李海平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讨论,他指出学界的争论主要集中在合宪性解释是何种解释方法,并指出“同命不同价”等备审案例中存在问题。
接着,柳建龙教授展示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引导同学们进行具象化地思考,并由此引入有关合宪性推定的内容。柳建龙教授详细阐明了合宪性推定原则的概念,并就“合宪性推定是假定还是推定”这一问题进行了解释。同时,柳教授提出合宪性推定原则是司法谦抑的一种表现。
此外,柳建龙教授还强调,目前合宪性推定原则尚存在许多争论,比如合宪性推定原则与违宪审查、合宪性推定与司法中立等,仍存在广阔的研究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