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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新发展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日期:2024-05-18   点击量:

2024510日至11日,第二届“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新发展”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顺利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CCCLE)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科技与法律研究中心承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处提供支持,为学界与实务界深入交流数字时代大背景下诊所法律教育的机遇与挑战提供了良好平台。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执行院长吴用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王启梁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王轶教授,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龙翼飞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联合党委书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莫纪宏教授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

王启梁教授在致辞中表示,法学教育能否帮助学生理解法治实践和回应现实需求决定了其有效性。法治实践的多个面向中,处理个案的核心是如何理解和运用法律以解决具体案件和事件,而诊所法律教育是培养学生法律实践技能的有效方式。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新发展研讨会每年针对诊所法律教育的教学、组织进行研讨,及时回应新科技对社会的改变所引发的法律新实践,非常具有现实意义。

王轶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的法学教育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诊所法律教育如何应对文明转型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本次研讨会上众多教育工作者围绕多个主题展开交流,能够对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一份贡献。

龙翼飞教授在致辞中也表示,本次会议对数字时代诊所式法律教育新发展面临的挑战和相应对策进行详细研讨,有助于传播学术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方法,对于我国法治教育的进步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莫纪宏院长在致辞中结合自己的亲身体会,强调了法律诊所对于法律情景教育的重要意义,并指出数字时代下诊所教育更具有直接性,能够完全融合课堂知识传授和法律实践,从而提升传统诊所教育的效率。

本次研讨会议题丰富,分“诊所式法律教育现状观察”“诊所式法律教育教学方法与理念探讨”“法律实务中大模型及AI应用现状”和“需求端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反馈”四个阶段展开。此外,还包括“诊所式法律教育数字化手段体验”和“诊所式法律教育数字化课堂组织探索”两个互动体验阶段。

第一阶段研讨由CCCLE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姚欢庆老师主持。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聂志海老师的发言题目是“数字时代涉外法律人才培养诊所课程的实践挑战与应对经验”。聂老师介绍了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依托“涉海+涉外”的法律职业能力养成和建设有效衔接法律援助中心两大抓手开设的系列特色法律诊所教育活动,并且指出了在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实践中遇到的数字技术影响课程主体沟通的有效性、数字技术影响课程主体的知识能动性、虚拟仿真技术应用于“法律诊所”效果不佳和“船员纠纷未能作为课程资源充分接入课程”四大方面的挑战。

江苏警官学院刘莉老师以“行业院校诊所式法律教育发展现状分析”为题,从行业院校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的局限性、行业院校诊所法律教育发展特色化路径和本校诊所法律教育发展成效三个方面阐述了数字时代诊所式法律教育给本校法学院带来的新机遇。刘老师介绍道,通过将行业特色训练和行业特色资源融入诊所课堂,举办包括Spoc课堂、法庭科学实验、虚拟仿真实验、小组学习和专题讨论等在内的多维课堂,以及充分发挥师资特色、基地特色和实践特色,能够实现“法律实践+代理案件+大创课题+三下乡+竞赛+毕业论文+诊所文化建设”的诊所实践一体化建设,取得较好的教育成效。

CCCLE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苗鸣宇老师就“法学专业课负现状下诊所课堂能否翻转”与参会同仁们进行了分享。苗老师结合当前法学专业本科生的专业课时间分布现状——同学们面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考研的巨大压力,复习占去了很多学习和实践的时间,大一大二集中大量选课,超前完成学分要求,导致高年级同学无心无力参与实践教学,一些学校的诊所式法律教育不得不向低年级前移的困境,提出了目前本科诊所式教学过程中的翻转困难及初步应对之道。

第二阶段由CCCLE常委、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李国强老师主持。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北大法宝)副总经理何远琼以AI时代法律诊所教育的形式演变与本质回归”为题进行了发言,主要对国内外AI发展与法律垂类的应用情况作出了说明,提出了AI时代诊所法律教育的思考与展望、智能数字化法律诊所的解决方案,指出法律诊所教育能够在AI时代通过塑造学生的实务思维、实务技能和实务知识实现教育的本质回归。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江辉老师探讨了“普通法判例分析技巧在诊所式法律教育中的应用”,通过分析自己在法律诊所带领学生处理过的一个动物致人损害案件,分享了确定争议焦点、进行案例检索和适当运用类案说理的详细过程,展现了普通法判例分析技巧为诊所法律教育提供的思维框架。

CCCLE常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韩桂君老师从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的概述、困境、现实诉求和进路四个角度全面介绍了自己对于“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的创新研究”。韩老师认为,尽管数字教学技术能够为诊所法律教育的现代化提供新机遇,师资配对难以满足教学需求、经费有限难以解决教学困境、考评机制存在缺陷和法律教育实践性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也值得关注,只有制定完善的评价体系、多渠道解决经费问题和帮助授课老师掌握新工具或者提供技术支持,才能破解新时代诊所法律教育的“数字危机”。

河南科技学院任海波老师分享了“卓越法学人才培养背景下社区法律诊所实践育人及路径优化思考”。任老师认为,社区法律诊所具有突破传统教育模式、促进社区法治建设、加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和弥补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缺漏的优势,但也存在理论建设不足、安全风险强和支持力弱,以及案件复杂程度不易选择的问题。针对以上困境进行优化,并通过高校与律所、社区的“联姻”,能够在提升诊所法律教育质量的同时体现良好的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周宝妹老师、中国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孙威老师和湖北文理学院法学系袁岳霞老师参与了本阶段的与谈。

第三阶段由CCCLE 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志华老师主持。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部郭晓东副主任以“数字检查的新动态”为主题,介绍了检察院由业务数据化向数据业务化转变的大背景,以及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全面推进数字检查工作的各项重大举措,例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等三家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举办数字检察培训班,健全数字检察业绩评价体系,创建数字检察大模型并应用于司法实践和溯源治理中等,向与会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界人士全面介绍了数字检察赋能溯源治理最新探索成效。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管办黄海涛主任的发言主题是“法院大模型构建工作”。黄主任以法院实践为出发点,介绍了与法学院系合作举办大模型展示会的喜人成果,探讨了大模型工具下的法律检索和传统法律检索的区别,提到自然语言处理的优势,以及训练材料精准性、“大模型幻觉”等现存问题;同时从提问方式、输出结果、媒体系统等方面介绍了专业法律模型与通用大模型之间的区别;最后提出我们仍未全面进入数字时代,无纸化、信息化、数据化、智能化和模型化应当分层递进,在当下应当加强司法实务部门与学校、与科研机构、科技公司的合作,推进技术进一步迭代,共同为数字司法贡献力量。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张鑫副主任从创立初衷、工作方法、工作成效三方面分享了“房山区检察e站数字检察工作动态”,介绍了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为加强基层联系,创新打造以诉求受理、矛盾化解、法治宣传、检察联络、律师服务等职能为一体的“集成式”服务平台;指出该服务平台结合时代和基层群众需求,展现了能动检察、接诉即办等具体实践,打造出“枫桥经验”的房山样本;最后对该平台完善深入基层善治,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检查工作现代化的发展提出展望。

威科先行产品总监喻阳探讨了“人工只能时代下法律数据库如何赋能法学教育”。喻总监引用了比尔·盖茨“内容为王”的名言,指出优质内容对培养人工智能模型、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增强法律科技应用效果的重要作用,最后介绍了威科先行自主研发的人工智能产品在法学教育和司法大数据等不同场景中的应用和实践。

长江大学法学院胡骑兵老师、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周平老师和福建理工大学翁梦佳老师参与了本阶段的与谈。

第四阶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门金玲老师主持。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莉律师的发言主题是“塑造专家型律师”,从新入职律师
职业表现和问题出发,介绍了新入职的律师如何一步步从新手成长为专家型律师。崔律师指出,法律人首先应当有职业使命,其次要加强法律诊所等实践教育,此外需要通过培养说服力来塑造专家型律师。最后,崔律师给出了四个有效的成长方法,包括快速形成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解决方案、培养法律文书写作技巧、合理运用表格、不断学习总结,并对年轻一代的法律人给予了期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4届本科生、社科大法律诊所成员李京同学结合自身的诊所学习经历和毕业实习经历,以“诊所学员在机器人企业法务岗位的实习体验与反思”为主题,从需求端提出了对诊所教育形式、内容及实效的思考,建议诊所教师注重培养诊所学员的基础知识、写作能力、检索能力和沟通能力的基本功,同时从案件类型、训练方式、训练内容、办案流程等方面对我校诊所法律教育实效的进一步提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卡尔动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沈萌以“自动驾驶领域法律人实务技能需求”为主题,以大规模干线货运物流的核心痛点、自动驾驶重卡混合编队方案和法律法规与政策支持诉求为方向,介绍了自动驾驶的实践现状,以及法律人在自动驾驶领域的工作中应当具备的技能,同时对自动驾驶法务行业的发展提出了自身的理解与展望。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黄文旭老师分享了“从MOOC教学实践看法科生的法律检索技能学习需求”。黄老师介绍了开发《大数据与法律检索》课程的初衷以及课程创新点,根据自身访学经历介绍了境外法学院的法律检索课程开设状况,并指出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对法律检索技能有着较高的学习需求,法律检索服务平台是数字时代诊所法律教育的新形态,最后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教学和实战结果为例,介绍了《大数据与法律检索》的课程成效,并对课程未来的发展提出展望。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薛强老师、内蒙古财经大学陈彦艳老师和北京勇者律师事务所李映红律师参与了本阶段的与谈。

总互动交流环节,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崔灵珺以她在法律诊所学习的经历现身说法,分享了诊所式法律教育对其个人发展的影响,并从战略布局的角度,对诊所式法律教育的未来发展提出了将法律诊所与具体产业领域相结合的建议。

11日的观摩互动中,来自全国多所院校的诊所教师体验了超星知识图谱和UMU轻量级AI教学平台,研讨了数字化教学平台与工具在诊所式法律教学中的应用前景。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今后将继续关注数字时代诊所式法律教育领域,以及AI等相关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推动法学教育界和法律实务界的相关探讨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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