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度研创计划法学院“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制度的实施困境及其应对”(2025-KY-057)学术报告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教学楼314教室顺利举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谢增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程凌作为点评专家线上出席。报告会上,2022级博士生赵蓓蓓进行主题报告,法学院2022级博士生王风瑞、2023级博士生贺晓晨、2025级博士生李鸣宇进行与谈。会议由2023级博士生马清洋主持,2023级博士生王爱萍参加。

在报告环节,赵蓓蓓博士生从实施情况、实施困境和困境应对三个方面对主题进行了分析。首先,项目采用了案例分析法、电话访谈法和实地调研法等实证方法,概括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制度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受实体法与程序法双重影响以及应用比重较低等特点。其次,分析该制度面临的实施困境,包括:法律规定模糊、裁判标准不统一、继续履行裁量因素多和判决执行难。最后,关于如何应对实施困境,报告人认为:第一,要坚守制度背后的解雇保护理念,以立法和司法的完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解决。第二,双管齐下,完善实体法和程序法。一是完善实体法,明确各类权利尤其是继续履行请求权的内容。二是完善程序法和救济措施,明确各类程序规则、工资损失计算规则。总之,应坚持和完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制度,坚守解雇保护理念,以修改完善立法、提升司法效果为优先选择,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与谈环节,王风瑞博士生认为,应当区分违法程度来处理违法解除决定或通知。贺晓晨博士生认为,最新的劳动法《司法解释(二)》明确了继续履行案件的裁判标准,应结合司法解释的最新内容开展研究。李鸣宇博士生认为,《民法典》580条涉及的非金钱债务继续履行规定及背后的理论可以为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制度存在的“合同僵局”之解决提供一定参照。


在专家点评环节,程凌老师表示,要进一步明确违法解雇期间工资的性质、明确工资基数,以及工资扣减等情况,完善工资损失赔偿制度。

王琦老师表示,在制度运用上,需要区分劳动者类型如高管和普通职工来判断其可获得解雇保护的程度。此外,《民法典》规定与相关合同理论可以参照,用以处理违法解除决定效力等问题,但劳动法有其特殊性,需要考虑到规则变通乃至特殊规则的设置。

谢增毅老师充分肯定了报告的内容,并对报告的完善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挖掘实证数据背后的逻辑或原理,分析适用继续履行制度的具体情形;二是深入研究继续履行制度背后的理念和价值;三是要结合最新的司法解释,并通过比较法研究,开展相关规则的完善研究。

最后,项目组成员对各位与谈人和点评专家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接下来将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研究成果。学术报告会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刘玉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