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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之和知"午间学术沙龙 第十四讲 | 胡凌:如何“想事,而不是想词”——基于网络法研究的思考

发布日期:2025-12-16   点击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之和知”午间学术沙龙第十四讲于2025年11月21日在良乡校区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处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共同主办,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凌担任主讲嘉宾,以“如何‘想事,而不是想词’:基于网络法研究的思考”为主题,对网络法领域前沿课题的研究方法结合具体问题进行了深刻解析。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柳建龙及三十余名师生参与本次学术沙龙,沙龙由法学院互联网法治中心主任、副教授刘晓春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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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凌做主题分享

胡凌指出,当前部分研究过度追求术语精确与概念套用,却忽视了法律语词背后的社会现实与利益流动。他强调,法律语言的准确性是相对的,伴随社会环境变化,法律语词涵义及应用并非固定不变;真正关键的是理解具体情境中的事实结构、行为逻辑与后果影响,看到社会行为的结构和利益关联性如何影响了对语词的适用。通过生产价值与数据权属、平台责任、虚拟财产、AI生成物等典型案例,胡凌系统阐释了“想词”与“想事”的差异。他认为,研究者应跳出对语词的静态依赖,关注社会中生产组织、技术架构与权利实践的动态演变,从而把握法律规则的实质功能。在法律与现实不断演进的今天,唯有深入“想事”、超越“想词”,才能形成真正具有解释力与适应性的法律思维。讲座在辩证思考中为法学方法论提供了新的分析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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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现场

在与谈环节,柳建龙强调了“想事”这一宏观视角在法学研究中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现有法律规范难以覆盖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从宏观角度进行观察,关注问题背后的现实动因,更有助于我们对法律问题的整体把握。不过,当下科技发展和社会变迁提出的新的社会问题,也要求法律及时提供解决方案,为此也应“想词”与“想事”之间寻求平衡,在探索多元化解决路径的过程中坚持法治的基本原则,在规范框架内寻找最优解,维护法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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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建龙参与学术对话

在互动环节,现场同学围绕研究方法与实务立场展开热烈讨论。胡凌强调,法条与概念体系在稳定社会关系中具有重要功能,但在快速变迁的数字领域,注重利益结构与行为激励的分析更能准确把握社会问题的实质所在。同时,法律从业者应当做到在个案解决与结构性观察之间保持平衡,既要服务于司法实务,也要推动面向未来的制度调适。

活动最后,胡凌为“之和知”主题海报签字留念,柳建龙向胡凌赠送“之和知”主题海报,本次学术沙龙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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