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9日,应学院邀请,王新清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构建”的学术讲演。讲座由程捷副教授主持;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萨利格(Saliger)教授、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徐卉教授、孙远教授、董坤教授、祁建建副教授、李静副教授、孔金萍副教授、刘晨琦副教授等担任讲座与谈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研究员,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刘仁文教授、何庆仁教授、姜文秀副教授、贾元副教授以及本硕博各学段学生共70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王新清教授结合自身研究、刑诉法修改实践与新时代法治要求,围绕“中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构建”这一主题分享了三大核心内容:
第一,为什么要研究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王新清教授指出了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整个刑事诉讼法律体系起到的关键支撑作用以及现有基本原则的总体不足。此外,他还特别强调,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对刑事诉讼产生了具有革命性的影响,亟需通过基本原则的重塑实现制度适配。
第二,为什么要推进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王新清教授提出,刑事诉讼充满各类矛盾,包括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被害人人权与被追诉人人权、司法机关权力配置与公民权利保障等,这些矛盾均可归结于犯罪形式、司法供给、公民对安全和人权保障的诉求这三个基本要素,最终聚焦于“公民诉求增长与司法供给有限”“犯罪形式变化与司法供给稳定”两对核心矛盾。唯有构建对立统一、相互支撑的原则体系,才能统筹协调各类冲突、规范诉讼活动。我国现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在体系化方面同样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刑事诉讼法是否需要规定基本原则及相关建议。王新清教授明确主张,刑事诉讼法应当规定基本原则,这既是我国一贯的立法惯例,也契合大陆法系立法传统,更能为当前司法实践统一底线、凝聚共识。针对体系化构建,他提出四点核心建议:精准遴选核心原则、按功能科学排序、结合刑诉特点优化条文设计,同时修法需立足国家与人民立场,摒弃单一机关、系统的局部视角,注重长远性和系统性,避免“打补丁式”修改。
最后,王新清教授表示,当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重构仍未完全解决,希望学界共同深入研究,结合新时代特点、科技发展,重塑刑事诉讼精神,以适配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
在与谈环节,萨利格教授、徐卉教授、孙远教授、董坤教授、祁建建副教授、李静副教授、孔金萍副教授、刘晨琦副教授围绕王新清教授的报告内容展开评议,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从比较法视角、立法技术、解释论路径、科技影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问题,王新清教授与萨利格教授就各位与谈人与同学们的提问,逐一作了细致回应。经过深入交流,与会师生不仅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建构路径、时代适配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进一步体会到,在新时代法治建设推进、科技革命持续冲击的背景下,如何重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平衡公权力与公民权利、衔接立法与司法实践仍是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必须持续深耕的重要课题。
2026年4月9日,应学院邀请,王新清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构建”的学术讲演。讲座由程捷副教授主持;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院萨利格(Saliger)教授、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徐卉教授、孙远教授、董坤教授、祁建建副教授、李静副教授、孔金萍副教授、刘晨琦副教授等担任讲座与谈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江溯研究员,法学院刑法教研室刘仁文教授、何庆仁教授、姜文秀副教授、贾元副教授以及本硕博各学段学生共70余人参与了本次讲座。


王新清教授结合自身研究、刑诉法修改实践与新时代法治要求,围绕“中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构建”这一主题分享了三大核心内容:
第一,为什么要研究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王新清教授指出了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整个刑事诉讼法律体系起到的关键支撑作用以及现有基本原则的总体不足。此外,他还特别强调,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发展对刑事诉讼产生了具有革命性的影响,亟需通过基本原则的重塑实现制度适配。
第二,为什么要推进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王新清教授提出,刑事诉讼充满各类矛盾,包括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被害人人权与被追诉人人权、司法机关权力配置与公民权利保障等,这些矛盾均可归结于犯罪形式、司法供给、公民对安全和人权保障的诉求这三个基本要素,最终聚焦于“公民诉求增长与司法供给有限”“犯罪形式变化与司法供给稳定”两对核心矛盾。唯有构建对立统一、相互支撑的原则体系,才能统筹协调各类冲突、规范诉讼活动。我国现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在体系化方面同样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刑事诉讼法是否需要规定基本原则及相关建议。王新清教授明确主张,刑事诉讼法应当规定基本原则,这既是我国一贯的立法惯例,也契合大陆法系立法传统,更能为当前司法实践统一底线、凝聚共识。针对体系化构建,他提出四点核心建议:精准遴选核心原则、按功能科学排序、结合刑诉特点优化条文设计,同时修法需立足国家与人民立场,摒弃单一机关、系统的局部视角,注重长远性和系统性,避免“打补丁式”修改。
最后,王新清教授表示,当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重构仍未完全解决,希望学界共同深入研究,结合新时代特点、科技发展,重塑刑事诉讼精神,以适配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







在与谈环节,萨利格教授、徐卉教授、孙远教授、董坤教授、祁建建副教授、李静副教授、孔金萍副教授、刘晨琦副教授围绕王新清教授的报告内容展开评议,并结合各自研究领域,从比较法视角、立法技术、解释论路径、科技影响等方面提出针对性问题,王新清教授与萨利格教授就各位与谈人与同学们的提问,逐一作了细致回应。经过深入交流,与会师生不仅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化建构路径、时代适配性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也进一步体会到,在新时代法治建设推进、科技革命持续冲击的背景下,如何重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平衡公权力与公民权利、衔接立法与司法实践仍是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必须持续深耕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