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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之和知"午间学术沙龙 第二十二讲丨沈俊成:从Openclaw看高自主性AI智能体的风险与治理

发布日期:2026-05-07   点击量:

社科大"之和知"午间学术沙龙 第二十二讲丨沈俊成:从Openclaw看高自主性AI智能体的风险与治理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之和知”午间学术沙龙第二十二讲于2026421日在良乡校区顺利举办,本次活动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科研处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承办,邀请上海稀宇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编辑沈俊成担任主讲嘉宾,以“从Openclaw看高自主性AI智能体的风险与治理”为主题,围绕高自主性AI智能体的技术特征、法律挑战与制度创新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柳建龙主持本次沙龙,法学院副教授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作为与谈人参与交流,七十余名师生参与本次学术沙龙。

交流现场


在沙龙之初,柳建龙对主讲人表示欢迎,并感谢科研处对活动的支持。他指出,高自主性AI智能体作为一种新兴技术现象,对现行法律体系提出了诸多值得深思的议题。他认为,法学研究应当保持开放与审慎的态度,既要关注技术发展带来的现实挑战,也要坚守法治的基本原则,在规范框架内寻求合理的应对路径

柳建龙主持沙龙


沈俊成首先从开源AI智能体执行框架OpenClaw切入,提炼了高自主性AI的四个核心维度:自主决策与连续行动、持久记忆与本地存储、主动扩展与技能进化、系统级权限调用,并系统梳理了六大风险类型。

在监管与治理痛点分析环节,沈俊成通过AI法律人格的思想实验,对比了自然人、法人、自然物人格化的历史演进并引用了“意志能力、物质基础、法律认可”的三要件标准。他认为,当前主流观点仍反对赋予AI法律人格,更务实的做法是建立多层责任分担机制。随后,他分别剖析了民商事法律、刑事法律以及行政法律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了四项制度创新:系统性分层归责体系(基础模型层、代理框架层、部署者层、使用者层)、日志制度法定化、“危险部署”责任框架以及开源与闭源差异化规则。

展望未来AI法治,沈俊成认为未来真正该监管的,不是“AI产品”而是“AI权能”,提出法律治理范式需要实现多方面的根本转型。他强调未来最重要的法律工作,不是证明AI能不能成为主体,而是先解决“人类如何对AI行为持续负责”这个现实问题,呼吁用制度赋能技术,让“能干活的AI”真正成为“听话、可靠、安全”的人类伙伴。

沈俊成做主题分享


在与谈环节,刘晓春指出高自主性AI智能体作为新兴技术现象对现行法律体系提出了诸多值得深思的议题,面对快速迭代的技术应用,法律治理需要兼顾前瞻性与灵活性,在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之间寻求动态平衡。她建议同学们在研究中注重问题意识,关注技术逻辑与法律逻辑之间的张力,为未来法治建设贡献学术智慧。

刘晓春参与学术对话


在互动环节,现场同学围绕AI的法律人格、AI带来的多元冲击、开源框架的责任边界等话题踊跃提问。沈俊成逐一回应并指出高自主性AI智能体的出现对传统法律的体系架构构成了实质性挑战,法学研究不能仅停留在概念推演,而要关注技术落地后的实际情况与利益冲突。

互动环节


本次学术沙龙在热烈的讨论中圆满结束,讲座将前沿技术解析与法律制度创新紧密结合,为理解高自主性AI的治理难题提供了产业视角的宝贵方案。

之和知是指智慧之和凝聚成新知。海报上的点突显出来,象征着午间学术沙龙主讲嘉宾都是在学术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大家,也象征着听讲者通过聆听学术大家的分享必定会有所收获。之和是指同学们能够集学术大家的知识和智慧,汇聚成提升自我学术素养的智慧,智慧之和即新知,也就是之和知


撰稿:梁颀竹

摄影:唐雨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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