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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我院成功举办“宪法研究方法大家谈”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6-05-22   点击量:

2026年5月17日上午,“宪法研究方法大家谈”专题讲座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教学楼222模拟法庭教室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主持,特邀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教授林来梵,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树忠三位宪法学界资深学者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以及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近百名同学到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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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教授在开场致辞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重要要求,对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具有深刻的革命性意义。十年来,我国各学科在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宪法学作为重要基础学科,亟需在方法论层面凝聚共识、明晰方向。他介绍三位主讲教授的学术成就与研究特色,并期待三位专家围绕宪法学方法论核心问题,为师生带来兼具理论高度与实践价值的学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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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教授提出宪法学方法论应立足“世界中的中国”,以构建中国自主宪法学知识体系为核心,在充分总结中国本土经验的同时,保持一定的开放性。他系统阐释历史主义、文本主义、功能主义三种宪法学研究路径,强调中国宪法学未来发展应坚持解释论基本方向,以历史脉络为背景、以宪法文本为基础,为现实问题提供规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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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来梵教授聚焦宪法学方法的体系与核心立场,强调研究方法直接决定结论走向,指出宪法学方法需从根本方法、普遍方法、具体方法三个层次系统把握。他深入阐释规范宪法学的核心内涵,主张以宪法文本与规范为研究核心,坚守立宪精神,兼顾历史主义研究与人文主义关怀。他明确区分法学与政治学的判断根基,指出法学以规范为判断依据,而政治学则倾向于以事实为判断依据,引导同学们树立规范思维,夯实宪法学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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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树忠教授围绕宪法学研究的方法论自觉展开分享,提出法学研究必须树立清晰的方法意识,无方法则无研究。他强调,宪法学作为公法学,既要把握法学通用方法论,也要重视公法的政治理论维度。结合我国宪法发展实践,他回顾了宪法学研究从早期以事实推动修宪,到新时代以规范约束改革的历史演进,指出当前学界方法论争论的根源在于不同发展阶段对宪法文本与规范属性的不同理解。他鼓励同学们主动学习、灵活运用多元研究方法,提升学术研究的规范性与创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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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动交流环节,现场同学踊跃发言,围绕功能主义解释的文本边界、规范与事实的辩证平衡、系统论方法的宪法适用等问题积极提问。三位教授结合理论与案例逐一细致回应:韩大元教授强调,功能主义解释必须以文本为根本,严守宪法条文语义射程,实现历史、文本、功能三种方法的融贯适用;林来梵教授提出,平衡事实与规范应以规范主义为核心,以历史研究为基础、人文主义为支撑;李树忠教授结合卢曼社会系统理论,阐释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功能分野与协同逻辑,为系统论引入宪法研究、平衡宪法学与政治学提供清晰思路。三位教授的回应内容深入浅出、紧扣实践,有效解答了同学们在学习与研究中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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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教授在总结讲话中表示,三位教授的分享内容扎实、观点鲜明、启发性强,为在场师生全面呈现了宪法学方法论的核心要义与前沿探索。他强调,经过长期专业训练,法学院学子最核心的竞争力,便是将一套独特的法学分析方法论内化为自身的思维习惯,这是法律人不可或缺的内在品格。莫纪宏教授勉励全体同学珍惜学习机会,勤奋钻研、独立思考,持续训练法学思维,努力成长为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新时代法治建设者与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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