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7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社科论坛(2026):中国学派的宪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学术研讨会在京举行。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齐聚一堂,探讨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与创新人才培养。研讨会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系列学术活动之一。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教授在致辞中指出,举办本次研讨会,汇聚京津两地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共同研讨中国学派的宪法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问题,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5·17”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随后,他介绍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贯通本硕博的人才培养体系与学科建设情况。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忠主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强调,自主性是中国宪法学的历史传统,构建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自主性与开放性的辩证统一,以扎实的学术传承支撑理论创新与人才培养。

清华大学法学院林来梵教授提出,应当以“中国在场”为方法立场,在比较与对话中类型化地推进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李树忠教授围绕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理论渊源与文本提炼路径,主张从宪法文本中提炼“富强”“人民性”“改革性”“基本国策”等具有中国特色的标识性概念。

莫纪宏教授指出,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应聚焦理论宪法学、制度宪法学与实践宪法学三大板块的体系化建构,提升学科自身的知识生产能力,为高水平宪法学人才培养奠定坚实学理基础。
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妹主持。

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以“宪法学的历史性与科学性”为题发言,指出构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应立足我国现行有效的宪法文本,在历史性与科学性之间确立宪法学的学科位置,以此培养学生的规范意识与方法自觉。

南开大学法学院屠振宇教授以“宪法通信权的教义学重构:一次自主知识建构的尝试”为题,结合宪法第四十条规定,提出“一般保护+特别保护”的双重保护体系与“双层双阶”的审查框架,呈现了一项扎根中国文本、中国历史与中国实践的自主知识建构样本。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锴教授作“论事先合宪性审查”主题报告,提出我国事先合宪性审查在审查范围、程序公正、审查意见比重,以及与事后审查衔接等方面的中国化完善路径。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德法学院院长、《比较法研究》副主编谢立斌教授以“合宪性审查方法的中国化”为题,围绕国家机构、平等权、自由权三类案件的审查路径展开分析,主张在比例原则等一般方法基础上推进合宪性审查方法的本土化建构。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龙教授作“认真对待宪法的历史解释”主题发言,主张对宪法历史解释方法持审慎态度,为自主知识体系建构中的方法论反思提供了重要视角。

会议总结环节由北京大学张翔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江辉副教授、刘志鑫副教授分别作总结。
江辉副教授指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既要坚守自主立场,又要兼顾比较视野,在文本结构的中国特色与方法论的中国化之间形成有机贯通。

刘志鑫副教授以“正在生长中的自主性”为关键词,指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是一个不断生长、不断突破的历史性过程,需要一代代学人接力探索。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构建中国宪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宪法学人肩负的崇高学术使命与重大历史责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两个结合”,立足中国实践,服务工作大局,推动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同频共振,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宪法学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