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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我院成功举办“宪法案例分析原理”学术讲座

发布日期:2026-05-26   点击量:

2026522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谢立斌教授应邀到我院作题为“宪法案例分析原理”主题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龙教授主持,蔡睿副教授担任与谈人,学院师生四十余人到场交流学习。

谢立斌教授指出,在推进宪法全面实施过程中,涌现出大量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的宪法案例。案例分析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具有重要价值,是法律从业人员必备的专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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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中,谢立斌教授首先厘清了宪法案例、事例与判例的概念边界,明确了宪法案例分析的专业范畴。他从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出发,介绍了鉴定式、判决式两类案例分析范式,并结合部门法分析思路,探讨了宪法分析的基本方法。随后,他围绕国家机构、平等权、自由权三大维度展开深入讲解,就平等权审查标准、自由权分析框架以及比例原则的适用作了系统阐述,强调公权力的行使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实现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有机统一。

最后,谢立斌教授总结了学习宪法案例分析的现实意义,认为这有助于培养法治思维,树立公共利益与私人权益平衡的观念,推动宪法融入日常生活。他勉励青年学子恪守法治初心,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勇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

与谈环节,蔡睿副教授高度肯定了鉴定式案例分析法在法学教学与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指出法律条文本身存在一定的解释空间与模糊地带,司法裁判的过程本质上是对多方价值进行综合权衡与审慎判断的过程。谢立斌教授对此深表认同。他表示,鉴定式分析方法能够有效厘清案件的争议焦点与法律逻辑,但法律固有的不确定性无法被彻底消除。不同观点的理性博弈与裁判结果的合理差异,正是司法运行的常态与生命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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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环节,同学们就宪法与民事司法的关系踊跃提问。谢立斌教授认为,民事法律的解释与适用应当体现宪法精神,落实尊重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要求。柳建龙教授则认为,我国民法体系已发展成熟完备,能够为民事审判提供稳定的规范依据,因此对于在民事裁判中引入宪法价值判断应当秉持审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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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最后,柳建龙教授对谢立斌教授的精彩讲演作了简单的总结,并再次对他的到来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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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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