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0日晚,由我校法学院、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主办的第二次“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系列学术讲座顺利举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刘素华教授应邀发表了题为”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起源“的精彩讲演。讲座由我校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张初霞副教授主持,副院长柳建龙副教授与法学院的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一起聆听了刘老师的讲座。
讲座开始之前,张初霞老师简述了讲座背景并向大家介绍了刘素华老师。她指出,此次讲座是法学院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党史教育学习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兼顾法学专业学习与党的理论学习的学术讲座。刘老师在宪法制度、完善党内法规制度等研究领域都颇有建树。
随后,刘素华老师正式开始讲演。刘素华老师首先说明了此次讲座对学术性和政治理论性的结合、专业和政治方向的结合提出了要求,要用学术讲政治。刘老师结合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背景下,方向和道路如何走的现实问题,展开对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起源的论述。
首先,刘老师对中国共产党建党的历史背景进行梳理。她梳理了中国共产党成立前国家面临的困境、成立的艰难过程和成立后的发展,指出中国共产党成长为世界第一大党的来之不易。其次,刘老师从三方面论证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纲》是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起源。第一,中国共产党第一部党法是《中国共产党党纲》;第二,《党纲》确立了党的政治纲领,也是党的初心使命;第三,《党纲》在党的革命实践中逐步转化为国法。接着,刘老师指出,《党纲》明确了中国共产党法治思想的无产阶级性质、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理论基础。而后刘老师讲述了新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法治思想的发展。从1949年的共同纲领,到文革时期的法治破坏,再到文革结束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最后法治迎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全面恢复和迅速发展,无不体现着共产党对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视。刘老师还根据自己的调研成果,现身说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问题均得到有效解决,佐证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的国家发展规划的有效实现和正确性。最后,刘老师以一个有关基本土地制度的案例结束讲演,指出法律人必须在意识形态上有阶级性。
讲座末尾,柳建龙老师与同学们均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和疑问,并就多个问题展开激烈讨论,刘老师一一作出回答。柳建龙老师再次对大家的参与表示感谢,此次讲座在大家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