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一:建立消费者维权基站


“明规则方能保权益,知法律才可护民生。”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稳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早已从昔日的“维权小事”,逐步跃升为“民生大事”。为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提升校内师生的维权意识与消费信心,服务“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法学院分团委志愿服务部于2025年3月14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消费者协会开展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党建引领新‘食’尚,食品安全携手行”的消费者维权基站志愿服务活动。
消费者维权基站建设一方面带动了属地、高校、商圈、协会等餐饮相关单位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另一方面完善了多元化消费纠纷机制,在构建社会共治体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壮大了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提升本区域消费维权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活动二:志愿者社区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25年3月15日是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进一步发挥法学专业优势,加强广大居民作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法学院志愿服务部携手意墅园社区,开展了以“又是一年315,消费者维权有力量”为主题的校社协作志愿宣讲活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给社区居民。

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发展历程讲起,志愿者们向居民们多维度阐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内容。他们介绍了“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发展”的立法初衷,剖析了以消费者权益为核心的显著特征及一般原则,让居民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与见解。
在消费者权益方面,志愿者们着重讲解了消费者依法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等9项基本权利,使居民们清晰地了解在消费过程中自身所拥有的合法权益。同时,志愿者们对经营者的十四项义务也进行了细致解读,强调了经营者在安全保障、规范使用格式条款等方面的责任,助力居民们明确消费过程中可依据的法律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