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华城律师事务所与法学院达成的捐资协议,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岳成奖学金”、“华城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级、21级、22级本科生(不包括延期毕业学生);降转学生应完成2022-2023学年全部必修法学课程。
二、名额和金额
一等奖学金6名,每年级2人,每人奖励5000元
二等奖学金6名,每年级2人,每人奖励3000元
三等奖学金6名,每年级2人,每人奖励2000元
三、评定细则
详见法学院“岳成奖学金”、“华城奖学金”评选细则。
四、评审小组
吴用、张初霞、苗鸣宇、柳建龙、方军、王艺、黄钰洲、程捷、申洁、刘瑗珂。
五、申报评审工作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有效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刘老师处(本科楼407)。所有申请材料应于2024年4月17日前提交完毕。
2、评审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按照评定规则进行计分排序,并将获奖同学名单进行公示。
3、本奖学金评定由法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