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3号楼(地铁九号线科怡路站下)
一、时间要求
法定工作日9:00-17:30,每周到岗3-5天,实习时长至少两个月起。
二、工作内容
在审判团队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三、实习待遇
可出实习鉴定。无实习补助,院内可提供一日三餐。
四、联系方式
满足实习时长,对工作内容感兴趣,能接受实习待遇的同学请先联系孔老师,邮箱:963629119@qq.com;微信号:ky963629119。
五、所需材料
与孔老师确认后,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1.到北综合楼405办公室找余老师开具介绍信,并加盖院章;
2.填写法院提供的《实习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
3.报到当天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