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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政法学院与房山检察院签订检学共建协议

发布日期:2020-08-02   点击量:

为深度推进检校合作,促进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融合发展,2020724日,我校政法学院与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检学共建”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现场

签约

授牌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新清,党委常委、副校长林维,政法学院执行院长吴用,党总支副书记张超,刑事法教研室主任程捷,房山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达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顾建军,副检察长高建荣,办公室主任马艳霞,政治部宣传教育组组长罗彩竹等人与会。顾建军主任主持了本次签约仪式。

副校长王新清讲话

王新清副校长介绍了社科大从成立到以一流文科大学为目标的发展历程,并表示社科大在课程体系、师资力量、理论研究方面具有突出优势,房山检察院具有丰富的案件资源和实践经验,期待双方合作共建,能够在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法学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果。

执行院长吴用讲话

执行院长吴用介绍了政法学院法学、刑事法学科的特色和取得的成绩,并希望在现有合作的基础之上,能够不断结出检学共建的硕果,实现合作共赢。

 

检察长钟达先讲话

钟达先检察长对社科大(研究生院)一直以来对房山检察院人才培养、专家咨询和公开听证等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她介绍了当前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的检察工作格局,指出越来越精细化的检察工作分工急需借力“外脑”,多方借助智慧资源。期待在今后的合作中能够不断丰富合作形式、创新共建举措,真正使得高校师资资源、理论优势与检察机关案例资源、实践优势结合,推动检察实践与法学理论的资源共享,希望双方的合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力量。

双方合影留念

根据协议内容,双方将在联合培训、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专家咨询、听证论证、理论研究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撰稿:罗彩竹、姜玲杰

摄影:张梦轩

编辑:申洁

审校:吴用、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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