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讯 2018年10月19日周五晚7:00-9:30,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杜强强博士、教授应邀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西三环学区)政法学院作了题为“宪法案例分析的基本进路”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政法学院柳建龙博士、副教授主持,部分学生参加;它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社科大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主办的公法论坛“问题与方法”系列讲座之一。
在讲座期间,杜教授首先讲解了宪法事例和宪法案例二者的区别,指出我国由于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违宪审查制度,为此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案例。接着他以德国具体规范审查的制度为例,讲解了德国违宪审查的相关过程,比较了德国违宪审查制度和英美违宪审查制度的不同,展示了德国具体规范审查制度实现联邦宪法法院与法院的联动、合宪性审查与司法裁判的联动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他着重讲解了法律的合宪性审查问题,并以汪某诉沈某婚姻无效案为例深入探讨了法律违宪审查案件的分析过程。于此他指出,不考虑规范可能引起的结果与不幸,一味地顺应它或适用它,并不妥当,因而有必要对规范进行违宪审查。他还将本案同“邓元贞重婚案”(台湾)进行比较,从形式和实质两个角度分析《婚姻法》的整体价值取向,由此勾勒了合宪性审查的分析过程。最后,他指出不应轻易作成法律违宪判断,应首先通过合宪性解释和漏洞填补两种方式解决法律的合宪性问题。
在提问和与谈阶段,柳建龙副教授针对杜教授报告中关于汪某诉沈某婚姻无效案的解决方案和对邓元贞案的评价作了商榷,指出如经由一般司法程序可能解决相关争议,应回避违宪争议。部分同学也针对“法感”的内涵及其在合宪性审查中的功能等进行提问。杜教授就此了作了进一步的回应和解答。
(撰稿人/王娜(2016级法学1班))
(责任编辑/陈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