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佀化强教授做客社科大理论法学论坛第一讲

发布日期:2019-05-30   点击量:

信息中心讯(谭梓濠)2018年11月15晚,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佀化强博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本科楼221教室作了题为“西方司法制度的神学起源与发展”学术讲座。这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理论法学论坛第1讲。社科大理论法学论坛由政法学院、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主办,由学生社团法学会承办。

本次讲座由社科大政法学院程捷副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李倩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江溯博士、社科大政法学院副教授苗鸣宇博士出席讲座并与谈。

程捷副教授首先介绍了佀化强教授的学术经历和研究重点。佀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在神学与法学的历史渊源,尤其是神学对西方国体、宪法以及司法制度的影响。大家对于这个研究法学的独特角度表现出很高的热情,期待着佀教授的精彩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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佀化强教授

佀教授首先说明这次讲座所说的“西方”主要是指英国和美国,所要说的“司法制度”是法官权责制,然后以马克思所说的“法官除了法律,没有上级”引出了西方司法形态的三个悖论。悖论一是法官有权无责和司法责任之间的悖论。司法权力与司法责任的不对等导致法官的有权无责问题。从1804年的蔡斯弹劾案到2000年,美国的13名联邦法官遭受弹劾,成功的案例仅有7例。佀教授提到,对于法官的弹劾程序有两种极端的看法,一个是高射炮打蚊子,另一个是司法独立的避风港。他解释道当初美国国父设计弹劾程序的用意是使法官难以被惩罚,以保护司法独立。

悖论二是法官错误判决无责任而司法腐败零容忍。佀教授说200多年来美国被成功弹劾的7名法官中,除一名精神失常,一名支持南北分裂,一名因逃税罪外,其余四名被弹劾均因受贿和利益输出。在司法纪律惩戒程序下,法官因错误或不适当的判决而被弹劾成功的少之又少。

悖论三是司法“个人主义”和司法科层制。佀教授提到西方遵循先例的原则并不是总有效的,在著名的国旗案中美国的地方法院推翻了联邦最高法院的先例判决,而且最高法院最后确认了地方法院的判决。在美国,上级与下级法院无高低之分,司法科层制并不存在金字塔尖,不同于行政权“金字塔”型科层制度的多元、交叉型的司法权力配置。这样不仅孕育了法律发展空间最大化和尊重地方首创精神和兼顾地方特殊情况的司法传统,还使得司法科层中“双向自我纠错”的功能得以实现。佀教授接着谈到在1914年的一个案件。地区法院的法官科克伦发现,他本人的推理结果与联邦最高法院在Wisner案中的判决截然相反,但是科可伦说“,我坚信,最高法院如果有首次机会的话将直接推翻其判决,因此,我也相信,我有正当理由不遵从该判决。”由此,佀教授解释道,当良心确信自己正确而上级法院错误时,联邦地区法院或上诉法院的法官可以甚至应当不遵循最高法院的判例,州法院或州最高法院可以甚至应当不遵循联邦最高法院就联邦宪法做出的解释和判例。

接下来,佀教授用这三个悖论引出了关键词,良心。在蔡斯案中,被弹劾、被指控的法官:蔡斯主审的导致自己后来被弹劾的Coorperx案的判决书中写道:“法官应当不受任何影响:他们仅仅对上帝和他们自己的良心负责。”甚至发起弹劾蔡斯法官的共和党人,投票时临阵倒戈,支持蔡斯:“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我们坚信,证据、我们的誓言,还有宪法和我们的良心,均要求我们这样做。”

其次,佀教授讲到了“司法起源:关于法官与主权者关系的国体隐喻”。根据中世纪神学政治,法官充当的是国王身体中的一个器官。国王是尘世司法的源泉,是地上最高的法官,其他法官是他的仆人。国王死去,其任命的法官之职务自动终止。在利维坦的身体神学解读中,国家身体表现得更加明显。然后再是“司法的发展:良心法学”,所谓良心,在西方有三重含义:第一,“个人知悉、与他人共知”;第二,“个人判断”;第三,道德意义上的“知悉是非善恶”。

紧接着,佀教授就良心神学对司法的影响,论述了五项良心原则:1,“个人良心=上帝圣言”的隐喻; 2,自己的错误良心不得盲从他人的正确良心; 3,自己正确的良心尊重他人错误的良心; 4,知悉良心错误,必须改正; 5,不得“受贿”形成“污染良心”。这五项原则是包括法官在内的任一基督徒所必须遵守的。良心神学对司法的另一个影响是法官由国王的仆人变为上帝的仆人。国王不能限制法官的良心,因为判决不是国王的而是上帝的判决。并且审判是一个良心行为,而一个人的良心不得成为其他人良心的副手,因此,法官不能成为国王的副手。

此外,佀教授讲解了良心神学的发展:关爱义务,自己错误良心与他人正确良心。他特别提到,诱导、强迫同僚或下级法官违背其良心做出判决,在神学上乃犯有“强迫他人下地狱”之罪孽,在法律史上曾被视为“叛国罪”。而在后来发展的良心终身纠错义务下,法官遵循错误良心而行事是不会受到惩罚,但是“污染良心”的判决,即法官接受贿赂做出的不当判决,是罪孽和地狱之灾。

最后,佀化强教授强调,本次讲座针对的是西方文化及其塑造的特殊的司法制度,而中国传统文化与此有着重大的差异。所以我们不能盲目照搬西方司法制度。

佀教授讲完后,李倩博士谈了自己对于此次讲座的看法,表示虽然神学对于中国大多数人还是很陌生的,通过学科交叉的方法来研究法学可能会看到不一样的美景。江溯副教授在与谈中以近期美国联邦法院大法官人选的博弈为例,认为司法制度的影响因素是多元的,除了神学以外,大家也要尤其关注到政治因素等其他对司法制度有影响的因素。苗鸣宇老师则以自己在本学期大一新生中国法制史课堂中的讲授内容,提示同学们应该继续关注文化与法律制度的影响。

与谈环节结束以后,同学们踊跃提出了问题,佀教授逐一耐心作了回答,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整个讲座活动持续了将近三个小时,并吸引了政法学院以外其他院系的许多同学参与,洋溢着浓烈的学术气氛。

摄影:谭梓濠

责任编辑:胡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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