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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金萍博士在第九届中韩民事诉讼法学术研讨会上做了《仲裁协议对保险代位人的效力》主题发言

发布日期:2019-09-25   点击量:

信息中心讯 2019922日,以“中韩仲裁制度的比较与展望”为主题的第九届中韩民事诉讼法学学术研讨会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韩国民事诉讼法学会、韩国商事仲裁院(KCAB)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承办,近五十位来自中韩两国的学者、法律实务专家出席会议。

我校政法学院孔金萍博士用中韩双语做了题为《仲裁协议对保险代位人的效力》,她指出无论是从书面原则的例外还是合同法上债权代位权的解释的角度,鉴于保险人的权利源于被保险人,所以其应受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签订的仲裁协议的约束。此外孔金萍博士还负责韩国首尔高等法院审判长卢泰狱所做的题为《韩国法院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判例与实务——兼论2016<仲裁法>的影响》的报告的口译工作。

在本次会议上,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卫平教授发表了题为《仲裁裁决撤销程序的法理分析》的报告,韩国延世大学姜修美教授做了题为《论仲裁协议效力》的报告,华南农业大学赵蕾副教授,做了题为《中国商事仲裁的国际化与科技化》的报告。

通过本次会议研讨,中韩双方增进了对彼此仲裁制度的了解,为日后交流和借鉴提供了契机。

 

 

 

原始文字和图片由孔金萍博士提供

审校:张超

责任编辑: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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