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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 岭:关于如何以教学带动科研的几点体会——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学术交流座谈会上的发言

发布日期:2021-01-14   点击量:

        

        今天的座谈会主要是谈怎么做科研的问题,我在此就如何以教学带动科研,谈几点自己的体会。

有些人可能认为教学和科研是互相矛盾的,觉得教学占用了太多的时间,以致影响科研,使老师们没有精力去做科研。我个人的体会,觉得教学和科研是可以相辅相成的,教学并不耽误科研,相反处理的好还可以促进科研。

一、通过批改学生讨论后的作业,写出综述性文章

我们在座的老师对教学应该都已经很熟练了,但可能有一部分老师对科研觉得比较吃力,有的老师可能比较轻视学生,对学生的能力、水平抱怨比较多,觉得他们水平低,从他们那里得不到什么,教学只是一种单方面的付出,自己没有从中得到收获,……我个人的体会不完全是这样,关键是要善于从学生那里吸取营养,不要鸡蛋里面挑骨头,而应该骨头里面挑鸡蛋。我们可以通过上课,特别是通过上讨论课以及批改作业,从学生那里得到一些有益的启迪,作为我们科研的一种资源。

我是讲宪法学的,我们一个学期的课程当中,有70%的成绩是期末考试的卷面成绩,还有30%的平时成绩。这个平时成绩一般是让学生写篇小文章,我经常是在组织学生讨论一些热点问题、立法草案、典型案例之后,要求学生写出一篇1000-3000字的小文章(字数其实不设上限,个别人也有写10000字的),因为这个小文章是平时成绩,所以同学们一般都会比较认真对待。

批改同学们的这些作业,如果仅仅是草率翻阅,给个分数,就可能没有什么收获,还可能抱怨占用了自己宝贵的时间,但如果要归纳出大家的各种观点,然后形成一篇文章,就需要花较多的力气,认真地、反复地翻阅。同学们写的可能五花八门,不是特别紧凑,把大家的问题梳理成一篇结构清晰的文章,剥丝抽茧,这对自己的概括能力是一个很好的锻炼。

比方说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在《决定》通过之前我在课堂上组织大家进行了讨论,在这个决定出来之前,实践当中已经有大量的宪法宣誓活动,但都比较乱,没有统一的模式,所以我们讨论的内容也比较宽泛。讨论后要求每个人写出自己的平时作业,有的同学写的是宣誓的主体,如谁应该宣誓,当时有些地方宣誓主体过于宽泛,教师、学生都搞宪法宣誓,其实是没必要的,宪法宣誓的主体主要不是指这些人;还有的同学写的是宣誓的对象,到底是向国旗宣誓?还是向国徽宣誓?还是向宪法宣誓?还是向人民代表宣誓?还有宪法宣誓的誓词应该怎么写?有的说应该统一誓词,有的说法官、政府官员、人大代表其身份不同,誓词也应该有所不同;还有宣誓的时间,是人大产生有关人员后当场就在人大会上宣誓还是人大闭会后他们回到各自单位再进行宣誓?此外还有监誓人、主持人等等问题,大家的意见五花八门,最后我把这些观点加以归纳总结,写了一篇17000字的文章——《法律学子构建的宪法宣誓制度,发表在《金陵法律评论》2015年春季卷。类似的还有正在讨论的立法草案,可以把草案发给大家,然后进行讨论,这样的文章要求手要快一点,抓住新法出台前后的普法宣传热潮,杂志一般都比较欢迎这类稿件,文章相对比较好发表。搞部门法的老师还可以抓住一些典型案例来组织讨论,这不仅对学生有帮助,受到学生欢迎,而且对老师也往往有启发,对自己的科研有所帮助。

这种文章的难点主要是头绪比较乱,因为学生们的观点、论述往往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你要把各种观点综合起来,然后归纳为比较有条理的文字,是要下点功夫的,对我们老师的条理性、归纳性也是很好的锻炼。


二、通过批改学生讨论后的作业,先写综述性文章,再写学术性论文

上述综述性的文章毕竟不属于学术论文,学术性不是很强,有点像学术会议后的综述,主要做的是一些梳理工作。但在写综述性文章时,虽然开始只是归纳同学们的观点,并没有想到要写一篇自己的学术论文,然而在写的过程中却可能在里面发现一些很有意思的问题,从而找到一篇文章的切入口,并一步步走进去,最后就可能写出一篇学术论文。

比方说关于法治、人治、礼治的文章,我先写了14000字的《法治、人治、礼治之辩——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的课堂讨论》,发表于《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5年第2期,后来又写了3万多字的学术性论文。

最初这个问题的切入,是有人给我介绍了一本小说《沧浪之水》,主要写一个青年知识分子进入政府机关后,开始也很清高,不愿意同流合污,但是最后不得不在官场上混迹于各种关系之中,精神上非常痛苦,经历了一些复杂的心路历程,写得很生动,令人唏嘘。但是我看了后,最大的感受是这篇小说非常深刻地描写了一副人治的图景,就是在那个单位里,所有人都在围着一把手转,一切以一把手的意志为准,大家都尽量去揣摩他的心理,察言观色,投其所好,竭尽全力替他排忧解难,包括帮助一把手去整二把手等等。我觉得这是一个理解人治的活生生的教材,比我们在课堂上讲人治和法治的区别生动多了,因此特别想推荐给同学们看。但是要求每个人都去看这样一本书似乎不太可能,后来想着是否可以用一部电影或一个短片代替,这样找到了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觉得特别好,这部电影比小说更紧凑,充分展现了陈府的上上下下怎么围着老爷转,一切以老爷的意志为准,所有人都在讨好老爷,为此勾心斗角、争风吃醋等等。

开始只是作为教学片放,并没有加以讨论。放了几次后,我渐渐发现陈府不完全是人治,不是什么都由老爷说了算,片子里有大量情节在讲陈家的规矩,一切要按陈家的规矩办,而这个陈家的规矩实际上不是人治而是礼治。我于是想到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发现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进而开始组织学生讨论——陈家到底是人治还是礼治?结果有的说是人治,有的说是礼治,有的说既是人治又是礼治,……由于学术界对人治与法治的区别论述较多,同学们对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也比较清楚,但对人治和礼治的差异则很少论及(几乎没有),因此大家对人治和礼治的区别都比较懵懂,我自己当时对此也并不十分清晰。

于是我开始和同学们共同探讨人治和礼治的关系,通过讨论和批改作业,我发现陈家是一种礼治和人治的结合,它既有礼治也有人治,二者是怎么结合的呢?我的总结是,在一般情况下实行的是礼治,在特殊情况下实行的是人治;对下面的人主要是实行礼治,对上面的人主要是实行的是人治,等等。这时候一篇学术论文的轮廓就已经浮现出来了,后来写出了10000字的《人治与礼治:区别及其借鉴》,发表在《东南法学》2019年秋季卷

搞清楚了人治与礼治的关系后,紧接着就是法治和礼治的关系了。我们一般讲人治和法治的区别比较多,讲它们两个是对立的,要么人治要么法治,但是礼治和法治是什么关系呢?少有论述。其实它们是有共同点的,那么这个共同点是什么?同学们讨论中说了一些,但不够全面,我后来把礼治和法治的共同点归结为九个方面,比方说都非常讲规则,讲程序,都有很强的制裁性,但又都强调人们的自觉遵守,礼和法都对人们的行为有指引性等等;当然礼治和法治还有很明显的不同点,这个不同点我后来归纳为五个方面(目的、对象、主体、范围、手段),并且从中提炼出一个自己的结论:法治与人治不相容,但与礼治有相通之处,因此中国社会有可能完成从礼治到法治的转型。这些观点主要体现在后来写出的两篇论文中,11000字的《寻找通道:在礼治与法治之间》,发表在《学习与探索》2019年第8期10000字的《辨析差别:礼治与法治之异》(目前还没发出来)。

像这样先根据课堂讨论写出综述性文章,随后在其中发现学术问题后,再着手写出学术性论文,使得对一个问题的认识从浅到深,步步推进,不失为一条学术创作的路径。


三、主要通过批改作业发现学术论文的切入点

平时成绩并不一定都要写课堂上讨论过的内容,也可以布置一些没有在课堂讨论过的东西(但最好在批改完作业后有一个讲评),让同学们自己去找资料,规划线索,形成自己的小文章。虽然这些文章可能结构比较散乱,论证也很不够,但只要老师用心阅读,往往能在发现闪光点,而只要有一点对你有启发,就是收获。

比方说《共同纲领》颁布70周年的时候,我给学生布置的作业是比较共同纲领四宪法》,可以比较相同点,也可以比较不同点;可以比较一个方面,如只比较行政机关(《共同纲领》为政务院,《五四宪法》改成国务院),其在地位、职权上有什么不同;也可以全面比较,比方说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等等国家机关做全方位比较。由于每个同学写的都不完全相同,有的同学比较这个方面,有的同学比较那个方面,也有一些人做了全方位比较,这样综合下来其比较就很全面了。在归纳、梳理他们的观点时,我自己对《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也有了进一步的、较之从前更为全面的认识,后来写出了一篇27000字的文——《<共同纲领>与<五四宪法>之比较——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2018级学生作业的总结》,发表在2019年版《中国宪法年刊》上,这样对《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做出全面比较的文章,学界还是不多见的。

虽然单个地看同学们的作业都不够深入(在此不要挑剔、轻视学生),但还是促使我发现了一些问题,比方说很多同学都谈到在《共同纲领》里是由政协来代行人大职权的,所以当时是没有人大的,《五四宪法》后才有人大,人大才正式开始工作了,国家机构更健全了等等(这其实是常识)。一个同学这样写,两个同学这样写,看的多了,不免产生疑问:1949-1954年期间既然没有人大,它怎么能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个体制是以人大为主干线的,你这个制度里可以没有国家主席,如75宪法和78宪法,也可以没有检察院,如75宪法,可以没有国家监察委,如2018年前的宪法,这些都只说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但这个体制还是存在的,然而你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里面没有人民代表大会,这个主干道都没有,这还能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吗?于是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底始于何时?是始于1949年还是1954年因此去查了一些资料,发现这个问题以前没有人很仔细地论述过,……最后我得出的结论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于1954年宪法,而不是1949年的《共同纲领》。由此又进一步联想到另一个问题,就是在1949年-1954年期间,既然不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话,那是什么?那几年我们国家的政体到底是什么……这些问题要回答的话,它的理论性实践性都是非常强的,要做多方面的论证,最后我写出了一篇20000字的论文——《我国1949-1954年的政体、宪法形式及其反思》(目前还没发出来)。

这里要注意的是,一篇学术论文最初的起点可能是由课堂讨论或批改作业启发而来的,但这只是第一步,在这之后还有大量工作要靠你自己的努力去完成,比如分析、论证,不能指望学生们的讨论和作业给你现成的答案,这肯定是不可能的,这个要求太高了,学生们能够给你提出一些问题、对你有启发,就已经非常好了,剩下的路要靠你自己去寻找、去探索。

当然不是所有学术论文的灵感都是从课堂讨论、作业批改中获得的,但确实有一些是,是在教学环节中找到了一个切入点,然后开始写,越写越细致,越写越深入,最终形成了一篇学术论文,因此教学实际上是可以促进科研主要能够使我们发现一些问题


注:本文作者20201223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应用法律系学术交流座谈会上的发言稿的基础上修改而成202114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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