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7日下午,应我校法学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研究所所长罗翔教授作了题为“如何培育我们的法治信念”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吴用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龙副教授、刘映春教授、孙远教授、姜丽萍副教授与谈。
讲座开始前,吴用教授引用《论语·子路篇》中的“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对大家已经熟知的罗翔教授进行了简明介绍。他指出,罗翔老师之所以受到大众欢迎,是源于内心的自信、自在和谦虚。考虑到罗翔教授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渊源,吴用教授特别介绍了与谈人刘映春教授、孙远教授、姜丽萍副教授,以及原定主持人副校长林维教授的关系。紧接着,林维教授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对自己由于临时会议无法亲自主持讲座表达了遗憾,并深情讲述了作为罗翔老师曾经的刑法学教师的回忆、欣慰,同时号召大家共同追求法治信仰与公平正义。
随之,罗翔教授发表了讲演。他首先表达了对重返母校,面对自己大学时代的老师、同学开展讲座的复杂心情,以及对在中青院收获的一切的感恩,迅速与同学们拉近了距离。
在第一部分“法律与秩序”中,罗翔教授主要通过两种“人性论”和一个“落城”的故事说明了法律通过约束人性内在的幽暗维护社会秩序。他也提醒大家,除了思考人类社会的重大问题,也要常常自省、克服幽暗,做到知行合一。
在第二部分“法治还是人治”中,罗翔教授分析了柏拉图三赴叙拉古、所罗门王的故事。岳飞之死三个历史典故,表明法治才是目前治理国家的最好方式,人人都应该遵守规则。作为刑法学教授,他也表明,刑法不仅是为了惩罚犯罪,更是为了限制国家权力。
在第三部分中,罗翔教授引用以赛亚·伯林对各派思想家做出的”狐狸”与”刺猬“两种分类,从一元论与多元论的角度,阐明法治既是一元的又是多元的,自己时常愿意采取”折中说“;在追求正义的道路上,只能追求有限的良善之治,否则将给人带来无尽灾难。
在接下来的第四部分中,罗翔教授指出了法治的两个要义是良法而治和普遍遵守。在良法之治方面,罗翔教授探讨了”行不义还是承受不义“的问题,讲述了”骗子与被骗“的寓言故事,从而说明实现正义需要付出代价,需要强大的内心信念。
就“良法之治”这一概念,罗翔教授提出了正义是否有客观标准的问题。他给出三种关于良善有无的观点,即确定主义、相对主义和怀疑主义。确定主义以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的观点为代表,相对主义以色拉霍马叙斯鼓吹的“强者之利益即是正义”为代表,而怀疑主义主张确定主义和相对主义都有道理,故不必深思。怀疑主义尤其受到了罗翔老师的批评。他认为,“没有绝对对错”这句话本身就是逻辑不自洽的。
此处罗翔老师也介绍了个人著述《圆圈正义》的主要观点:书中三种画圆的心态,象征来三种对客观正义的基本立场——人认可权威或上级声称是“圆”的图形即是绝对的“圆”,这是相对主义;人画圆怎么也画不好,就认为世界上没有圆、不必再画,这是怀疑主义;人用仪器画出了一个看似完美的圆,却仍然挑剔其并不是真正的完美之圆,这是确定主义。确定主义才是我们应当追求的正义,这是一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法治态度。从现实角度而言,每个人对于正义的追求正如盲人摸象,尽管不能复原大象的全貌,却能拼凑出一种相对完整的社会正义。很多时候人们看不到正义,只是由于人自身的局限性。他表示,此书也是向柏拉图的致敬。
结合自己的法学研究领域和普法工作,罗翔教授表明了己对于客观存在之正义的坚信,这也正是他职业的意义所在。他就此上升到对“人生没有意义”之观点的不认可,激励青年人积极打破虚无主义,追求人生价值。
就普遍遵守这一方面,罗翔教授通过对尼采超人理论的批判,和法治、法家的对比分析得出遵守规则的对法治的重要性。通过引用封建帝王轶事等,他指出,规则并不是只为弱者制定的;法家抱持的“法律工具论”无法约束权力者,也不能达到对现代法治理念的尊重。
然后,罗翔教授探讨了积极自由与消极自由,放纵的自由与自律的自由等几种对立的自由观,阐明了现代法治保护的是消极自由,法律通过他律来帮助人们实现自律的自由。他就此启发大家,要追求体现人类尊严的快乐,在规则下拥抱自由。
讲座的结尾部分,罗翔教授为大家朗读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无名氏墓碑上的文字,以及讲述了年轻曼德拉看到这段文字后通过努力改变了南非的故事。他表示,人应当在尊重不同观点、尊重规则与正义、尊重他人中培育德行,像亚马逊雨林中的蝴蝶那样,改变自己,改变周围,最终改变国家和社会。
随后,吴用教授结合大学生的成长,对罗翔教授的讲座做出了总结,并由刘映春教授、姜丽萍副教授做出评点。他们高度肯定了罗翔教授建立在深厚学养、个人自信与社会责任感基础上的,对我国普法工作做出的贡献;同时号召同学们向罗翔老师学习,多读书、读好书,知行合一、谦虚勤奋,深具教育意义。
最后,罗翔教授在提问环节和抽奖环节与同学们进行了交流互动,本次活动在热烈掌声中落下帷幕。
张静怡(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级本科生)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