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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法学院周报2022年第11期

发布日期:2022-06-29   点击量:

一、学院动态

(一) 社科大法学院本科招生群来了!


(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年招收国际学生(中文项目)攻读博士学位人员报考资格公示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收国际研究生考核招生工作办法(试行)》及我校2022年国际学生(中文项目:招生简章,经国际处及院系审核,现将2022年符合招考资格的国际学生(中文项目)名单公布。


(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布。


(四)新课介绍丨国际投资仲裁

1965年,在世界银行主持下通过了《关于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华盛顿公约》),建立了“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ICSID),允许私人当事方直接对投资东道国提起国际仲裁。此后,投资者与国家之间投资仲裁案不断被提起。根据联合国贸发会的不完整统计,迄今公开可知的投资仲裁案达上千起。经典判例在国际投资仲裁实践中被反复援引、补充和论证,逐渐发展成有关外资管理和投资者保护的国际规则和标准,进而对各国的投资条约缔约实践产生重要影响。以条约为基础的国际投资仲裁,以及由此产生的仲裁裁决,包含了国际投资仲裁界对国际投资法基本理论问题的认识,塑造了国际投资法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增强,我国同时成为资本输出大国和资本输入大国。据统计,2020年我国海外直接投资首次跃居世界第一,2021年吸引外资破万亿大关。与此同时,涉及我国政府和我国海外投资者的国际投资争端不时被提起。根据联合国贸发会的不完整统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政府被外国投资者起诉的投资仲裁案有9起,中国投资者起诉外国政府的投资仲裁案有13起。其中,76%的案件发生于近5年(2017年后);2020至2021年间达10起(中国投资者起诉6起)。

本课程的开设旨在培养谙熟国际投资仲裁规则与实践的涉外法律人才。课程内容由三个模块组成。一是国际投资仲裁机制及其运作;二是根据国际投资仲裁实践的发展,特别是涉我国政府及投资者的投资仲裁案,选取若干核心法律问题进行专题讲述和讨论;三是探讨国际投资仲裁机制的改革与未来。

本课程教学采用课堂讲授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五)新课介绍丨国际私法案例研习课

本课程为法学院专业课《国际私法》的配套课程,共16次课,每次课3学时,共48学时。

鉴于国际私法是一门实务性非常强的专业课程,我国法院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数量日增,且国际私法案例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因而有必要在国际私法课程基础上单独开设一门国际私法案例研习的选修课。

本课程主要内容为系列典型的国际私法案例,对新近有影响力的中国国际私法案例进行分析,培养学生解决现实中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例的实务能力。

课程人数不作限制,希望有更多学生掌握好国际私法的知识,具备应对复杂的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能力。


二、学术活动

(一)“当代国际私法构造论——以连接因素为中心” 学术讲座圆满举办

2022年6月10日下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联合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商法研究中心承办的“全球视野·名师大讲堂|法学院讲座”之第九讲《当代国际私法构造论——以连接因素为中心》以线上会议的形式顺利举办。本次讲座由台湾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赖来焜教授主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沈涓教授主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吴用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张美榕副教授评议,中国政法大学宋连斌教授、上海政法学院许庆坤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王艺老师等校内外师生共同参加了这次线上讲座。


(二)《个性化广告合规发展研究报告》发布:如何平衡个性化和用户隐私?

2022年6月20日,《财经》商业治理研究院与中国社科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个性化广告合规发展研究报告》(下称《报告》)。《报告》介绍了当前互联网广告行业的发展现状及趋势,个性化广告发展历史及原理,面临的困境与解决思路,以及当前隐私计算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报告》制作过程中,广泛采集了广告行业、数据合规、信息安全领域专家,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关于“互联网刑事司法问题研究”主题征文启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办理涉互联网刑事案件提供理论支撑,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决定面向全国法学理论界和公检法司等司法实务界开展“互联网刑事司法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四)重磅 | “2022年法治蓝皮书系列成果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举行

2022年6月1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22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珠海法治发展报告》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发布了《2021年中国法治发展与2022 年形势预测》。


(五)林维教授出席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并作主旨发言

6月20日,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以“踔厉奋发谱新篇 E路护苗向未来”为主题,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建设未成年人友好型的网络空间,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顾秀莲,中央网信办副主任、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井顿泉出席并致辞。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主持会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林维教授通过线上连线参与2022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主旨发言。


(六)博士后招收简章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22年联合培养博士后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博士后工作站”)2020年经国家人社部和全国博管会批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以推动信托行业高质量发展、培养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依托专业的资产管理和投资研发团队,探索信托转型创新研究,致力于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根据发展需要,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公开招收2名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七)我院江辉老师受邀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论证会

2022年5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邀请有关方面同志参加立法论证会。我院江辉老师受邀参加,参加论证会的还有个别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全国人大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会上,江辉老师就修正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等发表了评估意见;并就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决议和决定的公布,常委会议事规则与其他法律规定的议事规则,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等制度和问题提出了建议。


三、学生活动

(一)毕业寄语③ | 来自老师们的谆谆教导

时光如白驹过隙,毕业终如期而至,值此离别之际,法学院老师们向毕业生们发来寄语,愿每一位毕业生未来可期。


(二)我院陈默同学在2022年上海“数字时代的刑事法应对”研究生学术论坛中荣获一等奖

近日,2022年上海“数字时代的刑事法应对”研究生学术论坛公布了获奖名单,我院陈默同学提交的《网盘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的刑事归责路径》荣获一等奖。


(三)“聚是一团火,散作满天星”——暨2019级法学硕士班毕业总结

近日,法学院2019级法学硕士班(以下简称“本班”)喜获2020-2021年度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三年来,本班始终以“凝聚力量,共建家园”为主线,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学风建设为关键,班风建设为重点;全班同学在思想政治、学习学术、生活取得了一系列成绩。


三、科研成果

(一)学术 | 马岭:《我国1949—1954年的政体、宪法形式及其反思》

文章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普选,该制度由若干板块构成,其中人大系统是主干,而在1949—1954年期间,上述因素还处于缺位状态。当时我国的政体形式有三个特征:政协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由政协产生中央人民政府;由中央人民政府产生其他国家机关,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应确立于1954年《宪法》而不是1949年的《共同纲领》。这一时期我国的宪法形式既不是单一文本的成文宪法,也不是不成文宪法,而是由《共同纲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协组织法》和一系列宪法性文件构成的多文本成文宪法,这与我国历史上绝大多数由单一宪法文本构成的成文宪法有明显不同,是一种短期存在的特殊的成文宪法形式。在多文本成文宪法中,各文本效力有高有低,最高的应是最高机关制定、确立政体形式的宪法性文件;在这一模式下宪法性法律的情况较为复杂,其中有的是宪法的一部分,地位较高,有的是法律,地位较低。


(二)学术 | 刘仁文:论行贿与受贿的并重惩处

文章摘要:从观念和制度上真正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是改变贿赂犯罪治理不力的治本之策。无论从贿赂犯罪生成机理的理论视角还是从查处贿赂犯罪的实证视角,也无论是国内反腐的需要还是中国企业走出去防范刑事风险的需要,以及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域外立法的分析,都能证成“受贿行贿一起查”这个命题。为此,一方面,要在执法司法层面树立行贿受贿并重惩处的理念,强化办案水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好行贿犯罪定罪处刑的“后半篇文章”;另一方面,要在立法层面一体推进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的立法完善,妥善处理行贿犯罪与受贿犯罪的犯罪对合与刑罚相称,取消介绍贿赂罪,废除行贿犯罪的特别自首制度。


(三)学术 | 林维、刘晓春:数字经济立法的体系化建构

文章摘要:近年来,数字经济发展迅猛,在全球范围内成为经济转型、变革和发展的关键力量,也是我国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基础和保障,数字经济法律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从安全和发展两大价值目标出发,目前我国数字经济领域已经出台多部基础性立法,具体行业和领域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数量众多,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立法和规定框架。从长远来看,为支撑和保障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数字经济立法在体系化建构上还需付出更大努力,为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供更加全面系统的法治保障。


文稿 | 钟亚臻

编辑 | 李孟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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