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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大法学院周报2022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22-07-12   点击量:

一、学院动态


一) 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届毕业生前程似锦、一帆风顺!



(二)社科大法学院有什么优势和特色?听听莫纪宏院长怎么说

二、学术活动



一)公益宣讲 | 第四讲:租房合同签约时的技术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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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柳建龙副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获准结项


2022年6月,我校法学院柳建龙副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青年基金项目“基本权利干预研究”获准结项。      
该项目于2020年3月20日立项,项目批准号20YJC820031。学校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相应的配套支持。项目主持人柳建龙副教授先后在《中外法学》《政治与法律》《备案审查研究》上发表了三篇高水平学术论文,出色地完成了研究任务。根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和结项办法》,该项目成果符合免予鉴定的条件,于本年4月提交结项申请,于6月20日顺利结项。      

     



  (三)上海仲裁委员会涉外法治系列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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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中国坚持深化对外开放与党中央大力倡导规模性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的大背景下,通晓国际商业规则与掌握国际法治思维刻不容缓。在国际法治环境下,系统学习国际法律是掌握这一套思维与理念的唯一捷径。      
为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夯实涉外法治人才的国际法律思维基础,上海仲裁委员会与上海政法学院合作推出“上海仲裁委员会涉外法治系列课程”,由国际商事法律与仲裁专家、上海国际仲裁学院主席杨良宜先生设计引航、主讲授课,聚焦英美商业法律,在一年内系统性介绍英国合同法、英美证据法与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务,务求为学员全面打好基础,帮助中国企业在国际商业竞争中弯道超车。      

     


三、学生活动



   (一)关于再次遴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批法律实习生的通知

2022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再次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由于我校推荐的同学能够认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表现出扎实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精神风貌,最高人民法院曾于2021年初致函我校“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希望我校继续推荐法律实习生人选。根据公告要求,现启动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一批法律实习生推荐人选的校内选拔工作,特此通知。



  (二)评选结果公示 | 中国社科院大学法学院2022南财网络法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截止2022年6月13日2022年“南财网络法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初评结果公示期结束,评选工作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15位参评人全部进入复评环节。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南财网络法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评选工作委员会组织4名专家组成复评委员会,于6月23日下午以线上形式举行复评面试。复评委员会根据参评人面试情况进行评分,复评得分为所有复评专家评分的平均分。现将各参评人的复评得分公示。


     


四、科研成果



 (一)新书推介|周汉华、周辉:个人信息保护法条文精解与适用指引        


本书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周汉华教授领衔策划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网络与信息法研究室团队精心撰写出品。成书由资深专家精心解读,紧扣条文内容,深入解析重点要义。从条文规定、条文主旨、演进过程、条文释义、适用指引、案例链接、关联条文、相关规定以及域外比较等方面,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司法实务,诠释法条适用核心要点,指导新法准确适用。值此即将付梓上新之际,特别推荐广大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学术 | 邹海林:基于《民法典》体例结构的解释路径


文章摘要:《民法典》以中国本土化的制度元素再现了中国民法法典化的最高成就,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基于“七编制”体例形成的民法制度体系(内部体系)和基于法典外民商事单行法构造的民法制度体系(外部体系),因法典的结构开放性和制度包容性而有机衔接,实现我国民法制度的体系化。内部体系与外部体系因法典结构的逻辑关系之不同,其解释路径有异。内部体系的解释关注法典总则与分编的逻辑关系、总则与分编的法律适用、同一分编的制度体系化解释以及分编相互间的法律适用。以外部体系的更新和发展为主线,外部体系的解释应当妥当理解《民法典》第11条的规定,尊重民商事单行法的自我发展规律,强调民商事单行法的相对独立发展。


     



(三)学术丨冯珏:民法学编辑工作中的些许体会 ——对当前民法学研究的观察与思考        

     

文章摘要: 十几年的编辑生涯,见证了民法学的重大进步,尤其是《民法典》这一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事权利保护的宣言书的出台,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集大成者,凝结了几辈民法学人的智慧与心血。但另一方面,民法学的知识体系和学术体系却难言已完备构建,当下的民法学研究中,仍存在不少瓶颈有待突破。以下提及的几个问题,是我的一些不成熟的观察和思考,不当之处,期待学界同仁不吝批评指教。



     
文稿:钟亚臻    
责编:程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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