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下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杨登杰副教授应我校法学院及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邀请到我校主讲题为“基本权利作为价值和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柳建龙教授担任主持人和与谈人。
讲座开始前,柳建龙教授向同学们隆重介绍了主讲人杨登杰副教授,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和诚挚的欢迎。
讲座伊始,杨登杰副教授介绍了自己的研究进路,包括从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回溯到基本权利客观价值(秩序)、从基本权利作为客观价值(秩序)到基本权利作为价值、再从基本权利作为价值回过头来看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三个步骤。随后,杨登杰副教授从“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概念的历史、基本权利作为价值的双重性质、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理论争议、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实践前景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首先,他指出,在德国判例中,“基本权利的客观价值秩序”这一概念中的“客观”与“秩序”两个词并不总是同时出现,有时只会使用“客观法”或“基本权利的位阶体系”的表述。“价值”或者“宪法的价值决定”是上述概念的核心内涵。因此,使用“基本权利作为价值”这一概念更为合适。接着他从宪法解释方法和实体价值内涵两个方面阐述了基本权利作为价值的双重性质。针对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理论争议,他从私法自治、法益权衡和法律安定性、直接效力与间接效力、宪法的作用范围等几个角度厘清了理论误区。最后,他结合德国判例和中国司法实践,展望了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的实践前景。
与谈环节中,柳建龙教授指出,基本权利私人间效力在公权力未得到合理控制的背景下,可能会导致对公权力机关的空白授权和公权力边界的扩张,因此需要谨慎适用。
提问环节中,针对同学提出的问题,杨登杰副教授耐心做了解答,同时也回应了柳建龙教授提出的意见。
讲座最后,柳建龙教授对杨登杰副教授的精彩讲授致以诚挚的谢意,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学术讲座活动。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