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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坤主编:“新时代法学教育丛书”《刑事诉讼法学教程》

发布日期:2024-11-11   点击量:

董坤 主编

2024年6月

当代中国出版社

一、内容简介

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理论性与实践性很强的学科,也是我国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必修的专业课程之一。坚持《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的思想精神,《刑事诉讼法学教程》以刑事诉讼法学的理念原则、制度规则为基础,结合2018年《刑事诉讼法》、2018年《监察法》、2019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20年《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总结和阐释,旨在为高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要旨、规范体系、制度发展提供帮助。

二、主编简介

董坤,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诉讼法研究室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理事。第十三届全国青联委员,第一届中央和国家机关青联常委。入选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家重大人才计划青年学者,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司法部以及中国法学会课题多项。

三、目录

绪论

第一节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学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任务

第三节 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

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概述

第二节 关于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研究

第三节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实务问题

第二章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一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 重要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涉及的实务问题

第三章 管辖

第一节 管辖概述

第二节 立案管辖

第三节 审判管辖

第四章 回避

第一节 回避制度

第二节 回避的适用

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 刑事辩护

第二节 刑事诉讼代理

第六章 证据

第一节 证据制度概述

第二节 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第三节 证据规则

第七章 刑事证明理论

第一节 刑事证明理论概述及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节 证明主体和证明对象

第三节 证明责任

第四节 证明标准

第五节 证明方法

第八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强制措施概述

第二节 拘传

第三节 取保候审

第四节 监视居住

第五节 拘留

第六节 逮捕

第七节 强制措施体系改革的有关研究

第九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节 附带民事诉讼概述

第二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第三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与提起

第四节 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

第十章 期间与送达

第一节 期间

第二节 送达

第十一章 刑事立案制度

第一节 立案概述

第二节 立案的程序

第三节 刑事立案程序与人权保护

第四节 立案制度的完善

第十二章 侦查

第一节 侦查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侦查行为

第三节 侦查终结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第五节 补充侦查

第六节 侦查监督

第十三章 审查起诉

第一节 审查起诉概述

第二节 审查起诉的程序

第三节 提起公诉

第四节 不起诉

第十四章 审判概述

第一节 刑事审判原则

第二节 刑事审判组织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四节 审级制度

第十五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三节 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第四节 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审理

第五节 简易程序

第六节 速裁程序

第七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

第十六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第三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第四节 上诉不加刑原则

第五节 对涉案财物的处理

第十七章 死刑复核程序

第一节 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三节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第十八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第二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第三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第十九章 执行

第一节 执行概述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第三节 执行的变更与其他处理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特点和规范依据

第二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与制度

第三节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具体诉讼程序

第二十一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一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概述

第二节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的具体诉讼程序

第二十二章 缺席审判程序

第一节 刑事缺席审判概述

第二节 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及其完善

第二十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一节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概述

第二节 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的适用与救济及其完善

第二十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第一节 强制医疗程序概述

第二节 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与救济

后记

、精彩摘录

刑事诉讼的概念

从“诉讼”一词表达的内容来看,“诉”有控告之意,“讼”则意为争辩是非。“诉讼”即为在案件中,原告提出告诉,随后裁判机关评判是非曲直,解决原告和被告双方之间的争议。我国古代向来有以讼为害、劝民息讼的思想,并不鼓励甚至否定诉讼行为。

《周易》中有“‘终凶’,讼不可成也”和“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等语。孔子也在《论语·颜渊》中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但随着社会发展,一味依靠和解等非讼方式已经不能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人们需要诉讼,尤其是诉讼背后的国家强制力作保障来定分止争。

根据案件的性质与其所要解决问题的不同,可以将诉讼分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类诉讼的诉讼主体、原则、具体程序与诉讼目的等都有差别。民事诉讼用于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纠纷问题。行政诉讼要解决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问题。刑事诉讼则用于追诉犯罪以及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其大小问题。

现代意义的刑事诉讼在诉讼本身的词义之外还多了一层“程序”内涵。程序是事物发展的次序、脉络与方法,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表现为,参与刑事诉讼的各类主体都要遵守一定的程序规范,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按照各自的角色分工推动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刑事诉讼法》也经常被称为刑事程序法,在比较法中则被译为“Criminal Procedure Law”。

阶段是事物发展过程中,根据一定标准划分出的段落。以刑事诉讼活动的历时性进展以及不同阶段的诉讼任务为标注,一般可以将刑事诉讼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五大诉讼阶段。“刑事案件从其开端的时候起直到判决的执行为止是向前运动的,是逐渐发展的。诉讼的各个部分通常叫作诉讼阶段。这种诉讼阶段并不是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个别的行为或若干行为的结合。每一个诉讼阶段都是完整的、有其本身的任务和形式的一个整体。只有完成了前一阶段的任务,才能将案件移送至下一阶段,如对这种任务执行不当的时候,就会将案件发还原阶段重行处理。”因此可以说,诉讼任务是划分诉讼阶段的最主要因素。至于不同阶段中参与诉讼的主体、诉讼的总结性文件与程序规范等其他因素虽也各有差别,但只是不同诉讼阶段表现出的特点,而非其决定性的划分因素。

具体到我国的刑事诉讼,可以将其定义为:国家专门机关主导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的、依法定程序主要解决被追诉人定罪量刑相关问题的法律活动。

——摘自《刑事诉讼法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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