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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柴湾:巴西宪法历史及其现行制度与特点


发布日期:2024-11-28   点击量:

20241114日上午,巴西马拉尼昂联邦大学教授、巴西马拉尼昂总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柴湾教授应我院邀请,在良乡校区教学楼301教室作了题为“巴西宪法历史及其现行制度与特点”的学术讲座。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法治高等研究院主办,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际交流处协办。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教授担任主持人,副院长柳建龙教授担任与谈人。

讲座开始前,莫院长对柴湾教授作了简要的介绍,并对他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柴湾教授主要研究宪法、民主理论、地缘政治,本次讲座是从比较法的视角分析巴西宪法的历史发展。

首先,柴湾教授介绍了巴西的主要国情和政治制度。巴西是一个联邦制国家,联邦政府之下有26个州、五千多个市。然后,柴湾教授从巴西独立的历史切入,介绍巴西1824年宪法。1824年宪法是巴西第一部宪法,建立了君主立宪制,其制宪理念与葡萄牙相似,主要有进步、秩序、自然法。

接着,他从拉丁美洲地缘政治、去殖民化的视角,介绍巴西成立联邦制共和国的历史和巴西的共和制宪法。1891年宪法是巴西第一部共和制宪法,秉持自由主义的制宪理念,强调保护私人财产。1934年宪法在巴西宪法史上也较为重要,其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劳动权、受教育权、健康权等社会经济权利。但后来巴西政治局势动荡,巴西宪法的发展也受到很大阻碍。

他重点介绍了巴西现行的1988年宪法,并挑选了部分条款与中国宪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巴西1988年宪法也被称为民权宪法,主要体现了民主主义和社会福利的制宪理念。随后,他介绍了巴西1988年宪法中有关公民经济社会权利、环境保护、科教文卫事业、政治体制、经济金融体制、对外关系的条款,同时也分析了中巴两国现行宪法中内容相近似条款的异同。

最后,他总结指出,虽然中巴两国的政治制度有很大不同,但两国的宪法都反映了社会福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发展目标。在全球局势风云变幻的背景下,中巴两国宪法学界的交流对话可以促进相互理解、相互借鉴,从而完善各自宪法制度,更好地为两国人民服务,为全球治理作出贡献。

讲授结束后,莫院长由衷感谢了柴湾教授的精彩讲授,并从宪法基本价值的角度总结回顾了讲座。在与谈环节和提问环节,柳建龙副院长和与会同学针对巴西宪法中的司法审查权问题展开了讨论,柴湾教授详细解答了老师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讲座最后,莫院长再次向柴湾教授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向柴湾教授赠送纪念品。讲座在老师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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