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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侯猛、王启梁、尤陈俊: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入门


发布日期:2024-12-12   点击量:

2024年12月7日晚,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入门”学术讲座在良乡校区行政楼235成功举办。云南民族大学校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挂任)王启梁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侯猛教授和尤陈俊教授应我院暨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的邀请作为主讲人,我院副院长柳建龙教授、黄钰洲副教授,北京中医药大学陈鲁夏助理教授担任与谈人,讲座由柳建龙教授主持。

讲座开始前,柳建龙教授对三位主讲人作了简要介绍,并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随之,侯猛教授首先介绍了编写《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指南》的心路历程,并借此梳理了法社会科学的发展脉络,勾勒了四代法社科学人的贡献和任务。他指出,不同于法教义学研究,法社会科学是紧紧围绕着“人”的问题展开的。他还着重介绍了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即“行动中的法律”,尤其是行动中的部门法。他认为,法社会科学的研究进路可以总结为描述现象、解释原因、提炼概念三个步骤。

接着,尤陈俊教授进一步强调,法学研究方法是应当是多元的。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当下,掌握特定的研究方法、以不变应万变,对法学生至关重要。法社会科学提供的这样一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他还指出,相比于法教义学等其他法学研究方法,法社会科学缺少丰富的学术平台,不利于法社会科学的发展。新一代法社会科学学者过去几年的工作,正是为了让这种研究方法的知识体系化,便于法学生入门,也让法社会科学更好地传承下去。

然后,王启梁副校长重点介绍了法律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属性,他以最近发生的社会热点事件为例,生动地说明了法律不能脱离人与社会而存在。他又一次强调,法律的实施包括了国家、社会、个人等不同层次,这意味着我们要有效地认识现实问题就必须采用多元的研究方法。法社会科学正可以为我们提供一种有效的进路。

在与谈环节,柳建龙教授简要总结了三位主讲人的发言。随后,黄钰洲副教授点评了几位主讲人的发言,并就法社会科学与法哲学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他的看法与思考。他指出哲学作为法学研究的重要方法可以帮助人们考察法律的根本意义。接着,三位主讲人分别对柳建龙教授、黄钰洲副教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应,充分交换了学术意见。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言,提出了法社会科学与经济学、社会学的关系,法社会科学的实际效用和具体研究方法等问题。三位主讲人详细回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并进一步讲解了法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

讲座最后,柳建龙教授对在场嘉宾的发言作了简要的回顾,并向各位老师和所有参会同学表示了诚挚的感谢。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圆满地结束。

讲座结束后,三位主讲人向部分与会同学赠送了《法社会科学研究方法指南》及特制书签作为纪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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