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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回顾 | 孙宪忠:我国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体系问题

发布日期:2024-12-18   点击量:

20241213日(星期五)下午14时,“中国民法典中民事权利体系问题”学术讲座暨“社科法硕二十周年纪念系列活动(一)”于良乡校区行政楼140报告厅成功举行。讲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教授主讲,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院长莫纪宏教授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初霞老师共同主持。法学院民法教研室陈鑫老师、蔡睿老师、萧鑫老师及良乡校区学生线下参与讲座;望京校区师生集中收看线上直播;京内其他院校的博士生、硕士生及法学院部分校友也参与了本次讲座。


莫纪宏院长首先对孙宪忠教授做了介绍,并对孙宪忠教授的到来表示感谢。孙宪忠教授是第十二届、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法学研究所一级研究员。孙宪忠教授在民法研究领域成就显著,在我国民法典的编纂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我国民法的科学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讲座伊始,孙宪忠教授首先从民事权利规定的政治属性、法技术属性及现实性这三方面叙述了学习研究民事权利问题的显著意义,并指出,我国当前民事权利研究虽成就显著,但其体系化问题仍旧突出。

接着,孙宪忠教授深刻论述了我国民法典中民事权利独立成章的意义。他指出,民事权利的独立成章彰显了我国对人民权利的正面弘扬,以及国家在当代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针对诸如商事权利、数据权利、社会特殊群体权利等新权利类型涌现做出的顺应与调整。这一编纂体例是我国民法设置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独特之处,亦展现出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权利时对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技术考虑和重大理论突破。

而后,孙宪忠教授又探赜了民事权利的政治性和思想性,进而总结了民事权利的产生、含义及其在不同社会形态中的演变。同时,他还就我国民法典中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划分做了详细论述。他认为,人身权利的不可转让性和财产权利的可转让性是二者最大的区别,并就肖像权、姓名权的转让争议进行了分析。在民法技术属性上,孙宪忠教授重点讲述了绝对权和相对权、支配权和请求权的区分,深刻分析了中国法学界在这一领域的理论缺陷并发表了自身对此的看法。之后孙宪忠教授又进一步论述了人格以及人格权的伦理意义、民法上的财产权与继承权、民法上的特殊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行使等问题。

孙宪忠教授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由浅入深地透析了民事权利体系的内涵及重要性,全面地归纳了学术界的争论点并借此提出了自身的精微见解。孙宪忠教授也表达了对社科学子及法律职业者们的厚望。与会师生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法律实践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提问环节由张初霞老师主持,被抽取的五个问题分别涉及物权行为理论、法律实施与道德直觉的矛盾、债权物权化和农村经济组织法的问题,孙宪忠教授一一做了严谨而深刻的回答。提问被选中的五名同学还获得了孙宪忠教授亲自赠与的签名著作。


最后,张初霞老师对讲座作了总结,她指出,孙老师以“民事权利”为着眼点,历史地、系统地、深刻地阐释了我国民法典“权利保护”的制度特点、技术框架、政治意义和现实价值。不仅对我们抓准民法法律关系的核心、不同类型意义重大,而且对我们切实理解民法内在价值体系大有裨益。她表示,通过孙老师的讲解,我们对民法典基于权利的外资体系和内在体系有了进一步的深入认识,对于学好、研究好、用好民法典都很有帮助。张初霞老师认为,孙老师的讲座高屋建瓴又深入浅出,无论是在场研究民法的中青年教师还是线上线下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们,都能从孙老师的讲座中获得智识启发和学术养分。张初霞老师最后再次代表法学院感谢孙老师的精彩报告,并期待孙老师能再次莅临法学院为同学们举办讲座。


全体良乡校区的参会同师生上台与孙宪忠老师合影后,整场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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