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6日上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共同主办的“法学论文写作:经验与方法”讲座在教学楼219教室成功举办。讲座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主讲,《中国法律评论》执行主编易明群、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夫、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新时代法治创新高等研究院院长柳建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程捷等四位老师担任与谈人。
讲座伊始,柳建龙教授首先简要介绍了参加本次讲座的各位嘉宾,并代表主办方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然后,张翔教授从《法学写作课》的主要内容、法学论文的选题、如何撰写论文导言、写作与研究的关系等几个方面向大家传授了自己治学、写作的宝贵经验。


张翔教授首先介绍了《法学写作课》一书的撰写历程和主要内容。张教授将自己的教学方法总结为“自我剖析教学法”,认为提升法学写作能力的关键在于实操和积累,并用欧阳修的名言“无它术,惟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勉励同学们多读书、多写作。
接着,张教授讲解了如何寻找选题的问题。张教授认为,法学论文的选题应当基于法学作为规范科学、实践科学的学科定位,从自己对于实践、规范、理论的思考中选择。张教授以自己的论文为例进行了说明,例如,机动车限号决定的合宪性有待厘清,可以展开写作;刑事诉讼法中“近亲属证人免于强制出庭”规定涉及到相关基本权利的冲突,也可以深入论述。但张教授强调,无论是从实践、规范还是理论中寻找选题,在写作时都要以法律规范为起点,援法而言。
然后,张教授从如何撰写论文导言的问题出发,系统讲授了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张教授指出,导言部分需要提出论文所论述的核心问题,从而引出写作的主线。张教授认为论文写作的过程分为记录想法观点的粗写和撰写成合格文章的细写。粗写阶段大致包括产生想法、划分结构、整理素材等几个步骤;细写阶段更需要注意引注规范,不能断章取义。摘要作为一篇独立的小论文,主要起到简述论文主要内容的作用。在取标题时,应当注意简明扼要。讲解完论文写作的注意事项,张教授借鲁迅先生对作家“悔其少作”的看法阐述了写作与研究的关系。张教授认为,写作是科研的重要承载方式,应当抓住机会不断锤炼写作能力。
最后,张教授强调了积累和修辞的重要性。张教授指出,论文写作的功夫要下在平时,用不断积累的知识为写作提供素材。张教授认为,论文的修辞要意义明确、伦次清楚、词句平匀、安排稳密,不要过度追求辞藻的华丽。




在与谈环节,易明群主编、田夫副教授、程捷副教授先后发言,对引注规范、论文选题、文章摘要、论文结构等问题进行了点评。易主编赞成张教授对引注规范的看法,认为引用要契合论文所探讨的主题和语境,不能为了引用而引用,要善于融化转述,避免引用的部分过于突兀。易主编还针对如何选题的问题提出了建议,她建议从国家重大立法规划、党的重要决定、学术年会论文等渠道寻找选题。同时,易主编也提醒大家,法学论文的写作可以扣合现实,但不能盲目跟风、背离法律的基本原理。田副教授高度评价了张教授的讲座,认为讲座内容既涵盖了编辑的职业经验,也囊括了学者的治学方法。田副教授指出,摘要是文章定型后对全文内容的浓缩,在写作时需要注意与导言的区别。程副教授就论文的结构问题进行了点评,认为撰写论文的过程不应是对论文结构的“完型填空”,写作时应当结合自己的思考对事先搭建好的论文结构进行调整。
讲座最后,柳建龙教授回顾了讲座的主要内容,再次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诚挚感谢。讲座在大家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陈雨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