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学院新闻 -> 正文

科研育人系列(五) | 法律诊所访谈:“法诊”探真章,实践悟真知

发布日期:2025-05-27   点击量:

我校本科生法律诊所是由苗鸣宇、周宝妹等老师开设的,以实践教学为核心,以体验、学习法律职业技能、技巧,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角色意识为目的的课程,其不同于以讲授为主的传统课程。经过多年发展,法律诊所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教学经验,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教学成果,获得了诸多荣誉。在许多“诊所ers”心中,法律诊所的课程学习与实案办理志愿服务工作都是一段难以忘记的经历。本次访谈,我们邀请到多位法律诊所“老人”与“新人”,与大家分享在法律诊所学习与工作的经历与感受。

一、诊所参与者体验与心得分享

Q1:你认为诊所课程的内容与其他法学课程有什么不同?又缘何与其结识?

林晓琳:我是在大一下学期时加入法律诊所的。听闻苗老师将在大二时开设诊所课程,于是毫不犹豫选修了。加入诊所的初衷是希望能够接触实务,将理论运用于实际,同时更进一步拓宽自己的法律知识面,此外也希望通过诊所办案服务社会。大一下学期的诊所经历让我感到诊所确实符合我的期待,因此想进一步参与法律诊所课程,通过系统学习和训练,更进一步提高办案能力。

相比于其他侧重于理论知识的法学课程,法律诊所课程立足于实务。一方面,诊所课程的教师讲授部分与实案办理高度相关,例如立场澄清、民事诉讼证据,以及会见流程等;另一方面,诊所课程留下大量时间让同学进行实操,我们当时演练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根据给定的案情撰写起诉状或答辩状,而后在课堂上进行模拟质证;在校园中自行寻找有法律需求的人进行会见,事先对其说明并征得同意后录下会见过程,在法律诊所课上我们逐一播放各组会见视频,分析其中的优点和不足。由于进行了亲身实践,这些内容令我至今记忆犹新。总之,充分注重实践和学生深度参与,我认为这两点是诊所课与其他课程最大的不同。

熊志远:诊所课是为数不多的法律实践课程,其特殊性不仅体现在课程内容的不同,还体现在教学方法的不同。其他理论课程的学习,通常是从理论知识出发,而法律诊所课程是从实践问题出发。前者可能有一个相对清晰的知识框架,而后者则更加灵活多变,难以找到万能的解决方案,只能遵循相对稳定的分析思路(“办案三步法”)开展分析。因此,诊所课程传授的更多的是办案逻辑。从学习路径来看,其他理论课程学习的是既有的“正确的知识”,而法律诊所课程的学习是一个试错过程,刚开始并不会有明确的解决方案,而是通过自己的不断探索与老师的及时指导,不断找到相对合理的办案方法,并结合理论知识得出案件的解决方案。整体而言,诊所课程的学习更加令人印象深刻,因为整个过程是一个不断犯错、不断纠正的过程。

诊所课程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点还在于,它不断让我走出舒适区,主动与小组成员一起完成团队合作、与当事人打交道、分析尚且陌生的法律问题、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与个人展示。这一切对当时的我而言都是不小的挑战,也庆幸我能够熬过最难的阶段,并逐渐塑造了现在的我。

刘芯羽:如果说其他法学课程是与书籍和文字打交道,是所谓的行军之法、兵法,那么诊所就是荷枪实弹的战场,是真正要利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地方。在诊所课上学习的内容大多围绕与当事人如何正确沟通,面对真实的案件应如何应对,作为法律从业者在实案中有哪些要做的工作、如何做好这些工作而展开,当然,在解决案件过程中也必然会应用到各种法学分支学科的知识,但终究是以实践教学为主,并且以“解决问题”为行为最终目的的。

与诊所的结缘比我正式加入法律诊所要早,我本身是转专业的同学,在尚未正式成为法学院学生的时候很多课程都有所冲突,因此无法报名法律诊所,但当时我就已经对实践具有比较强的好奇心,兴致勃勃地联系到了法律诊所的负责人苗鸣宇老师,并且作为志愿者旁观了许多案子,后面真正加入后,也在苗老师的安排下跟办和旁观了许多案子,后来又在诊所中担任了诊所助理的职位,以期帮助后来加入诊所的学妹、学弟们快速适应诊所的学习。

许冷玉洁:我是在大一“法学入门导论”的课程上,通过苗老师对法学实践教育的介绍,了解到法律诊所这门课的。由于一直对实操很感兴趣,也希望能通过系统学习,助力日后的职业发展,大二上学期我便报名了法律诊所课程,成为了法律诊所的一员。

法律诊所课程分为了上下两部分,课程内容中结合了知识讲授和实际办案,上课时老师既会教授办案和文书写作的理论知识,也会让我们探讨案件,并进行模拟谈判、书状撰写的训练。在刑事案例研习等案例分析的课程上,老师采用的往往是已经结案,或根据课程需要设计后的案例,而法律诊所接触的材料都是真实发生且正在进行的。在课程之外,诊所成员也会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办案,与当事人线上沟通或线下会见,通过办案来巩固课上所学内容。我们有一套完整的办案流程,包括梳理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做立场澄清、检索相关案例、与当事人会见、撰写备忘录等。

相较于其他课程,法律诊所对实践的要求很高,需要投入大量课下时间来深度参与案件办理,同时还需要有对法学实务的热情和对当事人的责任心。这些是很难在其他课程中学到的,也是法律诊所的独特之处。

沈娈喆:作为学生而言,我常常困于理论与实践的断裂感当中,学说与理论固然重要,但当进入实际生活,遇到身边朋友和亲人的咨询时,常常会手足无措。学理是这样的,可司法实践又是另一种规定,第一步该怎么做,可以主张什么诉求?法律诊所弥补了学生时代缺乏实践的难点——通过课上学习、练习和课下实案操办相结合,将学到的知识用亲自上手的方式转化成了实际经验,也许这就是HR所谓的毕业即有工作经验(开玩笑)。

我与法律诊所的相遇其实很寻常,大一的我看到培养方案中的《法律诊所》(上)(下)和课程大纲时便蠢蠢欲动,并很很快付诸行动,报名参加《法律诊所(上)》。最开始会担心自己缺乏基础知识和工具使用方法而无法跟上进度,但实际上授课老师们上课的详细程度完全是手把手教你从0到1,于是慢慢和课程同学们一起分析了一个又一个案例、完成了一场又一场谈判。

Q2:在诊所的工作有哪些特别的体验,这些体验又为你带来了什么?

林晓琳:我觉得特别的体验几乎都来自于所接触的真实案例和当事人,具体而言分为以下两点:

第一,由于是实案而非设计好的案例,很多情况下摆在面前的事实纷繁复杂。有时案情的获取、线索的展开及材料的挖掘,都需要与当事人交流。还有些时候,看似简单的案例,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可挖掘的点越来越多。这些都是在面对实案中可能遇到的问题,需要自己抽丝剥茧进行剖析,并将当事人的现实诉求与相关法律要点对应起来。这种训练极大地提高了我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周密考虑问题的能力。

第二,真实的当事人还意味着,很多情况下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必须与当事人进行即时的沟通交流(通过线下或电话会见)。这一过程既要求耐心聆听,也需要即时分析思考是否存在哪些细节需要当事人进一步展开陈述或者补充说明。总体而言,我认为会见当事人的过程培养了我稳定的心态,面对真实当事人时不慌乱,并保持理性思考和分析能力。

刘芯羽:诊所的学习与其他课程是截然不同的,尤其是在诊所中面临的其实是真实的当事人和案件,如何与当事人高效地沟通就成了一个问题。因为解决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并不像考试做题:出题人会明确列出有用的条件,必要的判断因素不会缺少,不必要的判断因素大多时候会被自动剔除;可是现实生活中并非如此,在办案的过程中,我们要对当事人给出的信息进行筛选,同时实践中还极有可能出现当事人手中缺少重要信息的情况。作为法学生,我们要帮助和引导当事人提供给我们正确的、关键的信息,还要引导他们保护好证据,以使案件情况对他们更有利,这种实操中学习的经历提升了我与人沟通交往的能力,通过多次的处理案件,逐渐加快了我判断信息重要性的速度,提升了我对法律实践办案的认识。

除了沟通交流环节外,如何正确、严谨地书写法律文书是另一大挑战,因为诊所实践的敦促,我才能在这几年写过许多篇法律备忘录、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等文书,从格式到内容都经过老师们的指点并反复修改,我的文书写作能力因而得到提升。

许冷玉洁:办案时和当事人沟通是必不可少的环节,每次会见都让我很难忘。我们学习民法、民诉法相关课程的时候,只需要记住观点和结论就行,但真正的案件并不是冷冰冰的教科书,可能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办案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当事人的情绪变化等等,我们不仅要考虑用专业知识来帮助当事人,还要考虑现实状况,进行有效沟通,从而全面了解案件细节,精准把握其诉求,制定更为贴合实际的解决方案。这让我认识到,法律实践中,学会与人打交道也很重要,这是知识之外更需要长期锻炼和培养的技能。

沈娈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个劳动仲裁相关的案件。彼时我对劳动法的了解很少,但还好《法律诊所(上)》课程中涉及劳动仲裁的谈判,所以直接上手操作并没有特别困难。

但对于新手来说还是缺乏经验,于是我选择在类案中寻找灵感。经过浏览与分析,我逐步确定了此案的几个争议焦点,在一开始就确定了极其重要的主体资格问题,确认了该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还是劳务争议,确定了方向。并在材料和信息有限的情况下做出不同情况的假设分析,独立做出一份相对完善的初步意见书。虽然很可惜,当事人因为内心焦虑而后选择聘请律师,但这段经历让我感触颇多。

对大多数在校同学而言,也许难点不在分析案例,而在缺乏社会生活经验以及相关实践。多上手、多实践、多学习、多沟通是进步的关键。

Q3:对于法学生来说,法律实践的重要性?

林晓琳:第一,法律根植于社会现实,因此,法学生若要更深刻地了解“法”,不仅要了解静态规范的内容,还应进一步了解法律运行这一动态体系。法律实践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契机,让学生可以从与书本学习不同的角度,用专业的视角考察社会现实。

第二,法律实践培养法学生一系列专业素养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案例检索、文书写作、与当事人交流等能力,为今后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法律实践助力理论学习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既是对既有知识的运用,也是对新问题的探索。这一运用与探索的过程能促进法学生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知识。

熊志远:在接触法律实践之前,我们首先接触的是法学理论的学习。需要指出来的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的思维逻辑非常不同,学习法学理论当然对我们的法律实践非常有帮助,但是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并不一定意味着能够很好地解决现实中的法律问题。如果不了解法律实践的逻辑,那么很可能在面对现实当中的法律问题时,不知从何下手。所以,法律诊所课堂首先讲的便是办案的思路,也就是法律实践中,解决法律问题时所遵循的逻辑。苗老师所讲的办案逻辑,是他在多年的法律实践以及诊所教学中总结出来的一套方法,他称之为“办案三步法”。凭借我自身的体会而言,我觉得我对法律实践的认知便是始于“办案三步法”,而又在诊所办案过程中不断加强对“办案三步法”的理解,从而,我现在面对现实中的法律问题时,不至于一头雾水、不知从何下手,而是有了一个体系化的分析思路。

刘芯羽:法律作为一门实践科学,法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或者日后从事实务工作时,必然需要将所学知识进行实际应用,即使以后从事的是学术研究,也不可能与实践隔绝,闭门造车。许多法学生在毕业或者在校实习中,初入职场就面临着各种文书写作或者与人沟通的任务,很多人都因没有相关经验而手忙脚乱。实际操作和想象与模拟是截然不同的,必须要真正经历,才能提高实践能力,不可纸上谈兵。

许冷玉洁:在校期间进行法律实践,是法学生从校园踏入工作岗位的重要桥梁,如果缺少了这一环,可能难以应对工作中遇到的课堂上没有遇见过的情形。通过法学实践,我们不仅可以锻炼检索和写作能力,还能从课本之外,以身临其境的方式了解社会的运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方式,培养随机应变、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此外,在法律诊所中的收获,对模拟法庭竞赛、实习和工作也大有益处,就我个人体验而言,在参加竞赛和实习期间遇到的很多问题,在法律诊所中都有所涉及,应对起来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沈娈喆:法律文书写作怎么写?起诉状、答辩状、合同条款的起草需要如何拟写?证据该如何运用?刑事案件中如何合法取证、民事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如何将晦涩专业的名词转化为简单易懂的大白话并向当事人表达清楚?

学生时代实践的经验很少,但法律实践不是简单的“技能培训”,而是通过真实世界的复杂性倒逼法学生完成从“法律学习者”到“法律运用者”的蜕变。它既是检验理论掌握程度的试金石,也是塑造职业身份认同的关键场域。缺乏实践的法学生可能成为“精致的理论家”,却难以在瞬息万变的法律市场中立足。因此,尽早、深度参与法律实践,应被视为法学教育的必修课而非选修项。

Q4:相比其他实践途径,诊所的优势?

林晓琳:相比于律所这一完全的工作环境,法律诊所仍处于学校的环境中,这具备两方面的优势。其一,诊所学员被给予更大程度的信任,参与办案的程度更高。从方案制定到正式会见,从资料检索到意见书撰写,学生在诊所中可以进行全过程实操。其二,法律诊所的指导教师苗老师和周老师认真负责,予以学生悉心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我们的办案规范性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两方面结合下,学生在法律诊所能得到充分的锻炼和提升。

而相比于律所外其他的实践途径,诊所的优势在于能接触到真正的当事人和未经特意加工处理过的真实案例,从而全面锻炼我们的问题分析能力与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在最大程度上发挥“法律实践”所能带给我们的锻炼作用。

熊志远:在本科学习的最初阶段,诊所课程或者诊所志愿者工作可能是同学们参加法律实践活动最合适的途径。一方面,处于这个阶段的同学可能难以找到律所的实习机会,或者无法接触到实质性的办案过程。另一方面,法律诊所是一个试错成本低且有老师直接指导的实践途径。我对苗老师的一句话印象比较深刻,诊所课程就是为了把在未来法律实践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难题提前呈现在我们面前,并且教我们知识与技巧,让我们将来处理这些问题更加地得心应手。如果我们能够把这些基础性的技能在校园里就掌握了,我们把该犯的错在有老师指导的情况下都犯了,在我们步入社会的时候,别人看到的就可能是身经百战的我们。

刘芯羽:虽然也可以通过法院、检察院或律所的实习来增加实践经验,但是实际上,在校大学生在单位实习时反而不一定能获得较多的经验,因为在这些实习中,不一定能有对应的带训老师针对性地对我们进行指导,甚至很多时候,参与到实习的全过程中,都不太能接触到实际案件。而且即使能接触实际案件、有带训老师,带训老师的能力和责任心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气。但是法律诊所并不同,学校老师能够对学生进行比较专业的辅导,也能针对每个案件进行点评和督促,通过一次次地纠错,学生能很好地提升能力,同时因为是在老师全面监督带领下接触真实案件,也很好地保障了学生的权益,能够让大家不被束手束脚地学到更多知识,体验更多实践过程。

许冷玉洁:首先,诊所以学校为依托,且有苗老师和周老师的指导,试错的成本比其他的实践更小,老师可以在办案过程中直接指出存在的问题,通过反复讨论和检查,最大程度确保方案的合理性之后,再将结论给到当事人手中。在诊所里犯的错误、遇到的难题,都有可能是之后参加工作也会遇到的。在老师的指导下不断积累经验,日后面对相似的问题就不会慌张。

其次,由于诊所成员是办案主力军,这比在律所等单位实习更能够接触案件的核心,甚至起诉状、答辩状等重要的文书都需要我们参与撰写。这些深度实操,可能在暑期及毕业实习期间,或参加工作之初都很难接触到。因此,有机会深入了解并处理几个真实案件,是作为法学生一笔宝贵的财富。

Q5:作为法律诊所的深度参与成员,你对学弟学妹有哪些相关建议?

林晓琳:对于还没有加入诊所但是跃跃欲试或者感到好奇的学弟学妹,我的建议是积极参与,积极尝试。我是大一下学期加入诊所的,在我之前有一批同学早在大一上学期就加入了诊所,而我那时存在“在没有学过相关知识情况下能否办案”的疑虑。加入诊所后,苗老师的耐心细致的指导加之对于诊所学员的充分信任,很快打消了我的疑虑。经过基础培训后,我上手了第一个实案。所以,特别想鼓励学弟学妹们勇敢尝试,“从做中学”。

而对于已经在诊所的学弟学妹,我想建议的是:第一,注重细节,确保文书符合规范,关键信息如法条名称和条款务必核对准确;第二,提高办案效率,特别要注重时效;第三,良好的团队协作是高效率办案的关键之一,无论是会见过程还是意见书撰写,做到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并通力配合。最后,祝愿大家在诊所工作顺利,有所收获。

熊志远:法律是一门实践的学科,积极参与诊所案件的办理,一方面能够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也能学习到很多新知识。其实我个人最开始在诊所课堂及课外办案中并不是很积极,我总是担心自己在课堂里发挥不好、自己没有很多时间去做这些事情,但是当我抛开一切顾虑走出那一步的时候,我真正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因为我看到了自己的成长。也期待有更多的诊所新人敢于挑战自我,走出舒适圈,去探索不一样的自己。

刘芯羽:我觉得在大学四年中参与一下法律诊所的学习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加入后也要积极跟案,其实很多人刚刚进入诊所都面临着害怕犯错的心理,甚至对文书写作等感到非常焦虑,但其实完全没有关系,一切都是从零开始学习的,开始最重要,要先做,犯错误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对于刚刚步入大学的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不要惧怕出错更不要害怕遇到问题。同时还要保持与老师的沟通,勤于问问题,学会问问题,才能学到更多。

祝愿大家在法律诊所能够习得更多、积累经验,不断成长,永远保持一颗对法学的理想与敬畏之心。

许冷玉洁:希望对于法律实践有兴趣的学弟学妹,在进入诊所之后,都能大胆尝试、积极参与,哪怕还没有学习相关课程也不要紧,知识都是在实践中一点一点积累的。我在刚开始参与办案时,常常因为不够自信,在会见和撰写备忘录时畏手畏脚,但其实只有积极尝试,不断改进,才能有所收获,不要怕出错,做得越多就学得越多。

同时,也要培养团队意识和留痕意识。如果办案组成员不止一个人的话,一定要和组内同学充分讨论,并且及时与老师沟通,不能单线作战。留痕意识则是办案时非常关键的原则,办案涉及的每一份文件,每一个证据,都需要有条理地命名、存档,便于修改和查看,这个习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在后期省去很多麻烦。

总而言之,祝大家保持一颗热忱的心,学有所获。

沈娈喆:多听、多看、多学、多做。

摒除功利计量,以长期主义视角深耕实践沃土,终会等来思维扎根后的抽穗扬花。

二、办案心得一则:《书本之外的法律》

陈雨芊、王淞霆

法律乃白纸黑字,彰明较著,这是每个法律人都能感受到的。法律亦非一成不变,而是因应现实、通权达变,这需要法律人投身于实务之中,才能亲身感受到。

一起简单到在课本上不见踪影的案件,实务中却能让人感到为难。2024年5月,我与办案组的另一位同学对接,两人共同处理此案。此案案情简单,如果提炼后放在课堂作为例案,只需要三言两语便能分析透彻。然而,就是这样一起简单的案件,却让我切实感受到实务与课堂的不同。

相较而言,最为容易的还是处理书状。在更改当事人的答辩状时,我们尽量不对原来的文本进行修改,而是在当事人的答辩思路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增加逻辑层次,引用法律条文进行说理,尽量让整个答辩内容看起来更加专业、有力。并且,要在批注中向当事人说明我的写作思路,比如:“我们按照原告起诉状针对被告一的诉讼请求,把答辩状的内容分成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合同不应解除,第二部分为被告一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希望能使当事人能更快、更好地理解我们修改、添加的内容。另外,在修改方式上,我们使用修订模式、批注、更换字体颜色等方式在原本的基础上调整。比如,我们自己添加或修改的部分用红色字体,方便当事人审阅;发现原来的文本有错误的部分用蓝色字体标出,提醒当事人核对后修改。这样也会使文本一目了然。只是处理过程中难免犯有小错,诸如说理用词不当,文件格式不规范等。所幸有苗老师的悉心审阅与指导,在定稿前将其中错误一一纠正,不至让当事人收到一份充斥着“学生气”的文件。

相较于处理文字,更有趣的是处理实务问题,作为被告的当事人对案情的描述少之又少,只给我们提供了一份原告的起诉状和聊天记录中的只言片语,我们需要从起诉状中梳理出案件的前因后果,提炼出重要的证据以及本案的争议焦点。我们从来没有接触过房产纠纷案件,对实务中办理过户的流程、必要的文件等细节不甚了解。幸好此案的案情较为简单,这些也都是花费时间和精力就能解决的问题,在经过梳理时间线、检索相关知识后,我们也成功地意识到了本案的关键所在。将现实情况抽丝剥茧,条分缕析,提炼出法律关系,寻找其中的问题所在,无论是当事人昔日所经历的特殊情况,还是买卖双方间发生的特别变量,将这些现实情况归纳为法律用语,切实结合法律法规与实际案情,虽然是费心费神的,但在分析清楚时总会有打通关节,清楚明白的喜悦。

除却专业知识之外,明确立场也是办案的重要一步。受人所托,为人办案,总要听当事人的需求,与当事人积极对接,及时、清楚地获取所需信息,满足当事人的合理需求。无论我们如何看待案情,切记自身立场,积极站在当事人的一边。我们所能接触到的案件已经被筛选,当事人的权益是应当被维护的。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这正是实务课程能够教给我们的重要一课。

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总得来说,这次办案经历使我们收获良多,我们学习法律的知识,在实务中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又在实务中感受何为法律,如何亲身努力,去维护公平正义。感谢法律诊所,办案组的成员曾经求助于法律诊所,亲身感受到法律诊所的老师与同学们的热心帮助,积极为求助者答疑解惑,解决问题。参与法律诊所,以自身所学去帮助更多人,以行动将法律诊所的精神传递,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法律诊所教给每位学员的重要一课。希望有志于实务的同学能够积极参加法律诊所,希望法律诊所能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祝诊所越办越好!

访谈同学简介

林晓琳,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2022级国际法学研究生,2019年加入法律诊所。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院级“华城”一等奖学金等荣誉。曾作为成员参加北京市“挑战杯”竞赛并获得二等奖。曾任互联网法治中心研究助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书记。

熊志远,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18级本科生、2023级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担任法律诊所志愿者。曾获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爱好摄影。

刘芯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级本科生,降转2022级法学生,自2022年至今参与法律诊所工作,并从2023年后半年起担任法律诊所助理一职,曾获“勇者知行合一”一等奖学金,作为组员、组长和助理分别参与过诸多诊所实案研办,作为组员完成多次新苗计划和一次校级大创。

4fad3a923cf4639f6dea57b6f463ab0

许冷玉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2023年加入法律诊所,任互联网法治中心研究助理。参与“北京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获二等奖,参与“挑战杯揭榜挂帅”专项赛获一等奖。

沈娈喆,2024级法学本科生,2024年加入法律诊所,开始实案操办。现任法律诊所秘书,互联网法治中心研究助理。曾获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大广赛省级一等奖,参与多个科研竞赛项目。

王淞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曾于2023年9月至2024年10月担任法律诊所志愿者。

陈雨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2级本科生,在2023年9月到2024年6月在法律诊所担任志愿者,曾获学院奖学金、三好学生等荣誉。


往期系列访谈:

科研育人系列(一) | 《社科大法学》杂志社访谈:科研育人的实践与收获

科研育人系列(二) | 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访谈:探索“科研育人”新模式,打造网络法治人才培养特色平台

科研育人系列(三)|“贸仲杯”赛后访谈录: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新模式

科研育人系列(四) | 新闻中心访谈:深耕宣传阵地,共筑学院新篇



  • 社科大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 法学院校友办微信公众号

  •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