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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23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2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我院202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3月27日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同时邮寄至我院,以便及时开展全面考察: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考生本人手写签字的“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从本办法附件中下载)

5)本科学校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6)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7)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目录、初稿等)。

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作为复试小组考核的重要参考,考生未提交的视为没有相应材料如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交可以说明情况,之后补交以上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其中(1)-(5)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

(二)远程面试开始前,考生须在线展示如下材料进行身份识别:(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境外学历生为学位证书原件以及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二、复试时间

初定于2021年3月31日-4月2日,共三天分批次进行(名单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1)法律知识,含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2)综合知识;(3)外语。

四、复试形式

复试阶段各环节均采用互联网平台、电子邮件、电话等非现场方式进行,包括招生咨询、材料收缴、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等环节,不安排任何现场形式的招生活动。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复试前我院将对复试考生进行“系统”模拟测试,使用方法及相关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法学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通知。

五、复试费

考生于2021年3月24-28日直接登陆社科大收费管理系统的网上交费平台(网址:http://sf.ucass.edu.cn/u8pay/index.jsp)进行交费操作或者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官网(网址:https://www.ucass.edu.cn/),在“学校概况-组织机构-财务处”的右下角“缴费平台入口”进行交费。登陆用户名: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支付方式可选择银行卡在线、微信、支付宝三种方式进行交费。操作中遇有技术问题,可拔打电话:010-81360850。

收费标准:100元/人。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

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前,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电子表格请从本办法附件中下载),盖章后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邮箱skfszs@163.com,原件邮寄至我院。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可以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再行补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体检在入学体检中完成,体检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学资格。

七、校外调剂

不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自愿向外校调剂,但应达到本年度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研招网“调剂系统”的开放日期为2021年3月22日,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详见研招网相关栏目的说明。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两个网站和“社科法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或公示。

九、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方式

1、咨询电话:010—64005510;010-69386134

2、电子邮箱(email):skfszs@163.com

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法硕办公室;邮编:100720;联系人:郝老师

十、监督电话

1、 我院2021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4052665。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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