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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2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我院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2023年3月28日-3月31日,共四天分批次进行(名单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3月28日9:30-12:00

2、笔    试:3月28日14:00-16:30

3、面    试:3月29日—3月31日9:00-12:00;13:30-17:00

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复试方式,请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复试。

我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资格审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3日—3月26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以便及时开展全面考察: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须加盖有效注册章)、在读证明(应届生);

(4)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5)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其中(1)-(3)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未提交或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提交应向我院说明情况。

(二)现场线下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审查核验:(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交验学生证和“在读证明”)。

  我院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我院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笔试(150分)、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一)笔试科目:(1)法律知识,含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2)综合知识。

(二)面试科目:(1)法律知识,含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2)综合知识;(3)外语。

四、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地点及乘车路线

1、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

2、附近主要交通站点:地铁14号线望京南站、京密路丽都饭店公交站、丽都饭店公交站、望京医院公交站等。

六、复试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具体缴费办法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法学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考生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电子表格请从本办法附件中下载),盖章后扫描件或拍照发送至邮箱skfszs@163.com,原件邮寄至我院。特殊原因无法按时提交的考生,可以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再行补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

  拟录取考生可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自行完成体检,并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体检表(电子表格请从本办法附件中下载)邮寄至我院。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体检考生,可以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再行补办。未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经查实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九、校外调剂

不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自愿向外校调剂,但应达到本年度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研招网“调剂系统”的正式开通日期为2023年4月6日,具体要求和使用方法可详见研招网相关栏目的说明。

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十、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两个网站进行公开或公示。

十一、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方式

1、咨询电话:010—64005510;010-69386134

2、电子邮箱(email):skfszs@163.com

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法硕办公室;邮编:100720;联系人:郝老师

十二、监督电话

1、我院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9386153。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附件:法学院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附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地图】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望京校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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