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
1、定向(在职)以及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移户口,非定向(非在职)的研究生户口自愿迁移,新生可选择迁移或不迁移户口,迁入户口属于高校集体户口,应遵循《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管理。
2、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长于大街11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户籍关系自带,报到当天提交,现场审核不合格的需返回重改,所有资料于9月22日之前交至户籍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自愿放弃迁移。
3、不迁移新生,报到当天持录取通知书现场办理不迁移确认;迁移新生报到当天持录取通知书、京外生源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在背面);之前本科或硕士在京就读且户口在校,需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在背面)及高校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迁移手续。
二、关于户口迁移证的说明
1.户口迁移证内容:(1)户主或与户主关系必须填写为“本人”或“持证人”;(2)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必须填写为XX省XX市或县;(3)婚姻:如空白默认为未婚,如已结婚,需携结婚证至当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后,才能予以落户;(4)迁移原因必须有“招生”字样,不能是“毕业”或“其他”; (5)户口迁移证必须加盖骑缝章及右下角处户口专用章,右侧空白列加盖以下空白章、空白章或系统自带其他标记;若有手写改动,需在改写处加盖户口专用章;(6)除曾用名、职业可以为空项外,其余信息必须逐项填写,不能缺项。
2.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必须一致,同音不同字无效。
3.“户口迁移证”上注明的有效时间不影响入学后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请勿担心。
三、其他
1.根据公安机关相关规定,每年新生在入学时统一办理户口迁入,逾期未按要求办理户口迁入的新生视为自愿放弃,在校期间再无机会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由保卫处统一管理至毕业,期间不可办理迁出。
2.学生户口为高校集体户口,不等同于北京居民户口。新生入学时统一办理迁入,毕业时应当及时办理迁出。
3.户籍相关工作会在“平安社科大”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及时关注。
4.完成新生落户工作,时间需要6个月左右,在此期间不能办理身份证丢失补办、到期换领及护照、港澳通行证、房产交易等户籍相关业务,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
5.户口迁移相关问题,可咨询户籍办公室。联系电话:良乡校区 010-81360110;望京校区 010-69386265
户籍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