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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4-11-21   点击量:

为精准选拔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2025年采取“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法学院2025年拟招收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25人、纪检监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4人,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不超过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5%。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或者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院校取得学位者,须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非学历教育(只有硕士学位证书)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4)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校教授或科研院所研究员(不含副高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书(附件1);

5.以下两类人员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报名表无报考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政工部门章的视为无效):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与原工作单位有服务期、保密期等约定,正在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

6.定向就业考生、跨专业考生(硕士、本科阶段均未获得过法学学位)及以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在2019年9月1日前仅获得学士学位)报名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核心期刊及其扩展版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须为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

2)已获得2个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3)在全国核心期刊及其扩展版公开发表1篇与报考专业相关学术文章(须为第一作者或除本人指导教师之外的第一作者)同时已获得1个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有关规定执行;

8.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规定。

(二)外语水平要求

考生应根据报考专业招生目录中允许报考的外语语种范围,提供下述范围内的相应外语能力成绩证明以供审核,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证明或相应成绩未满足要求的考生无法通过材料初审环节。

1.英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80分及以上;

2)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3)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

4)雅思(A类)成绩6.5分及以上;

5)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考试(TEM)八级合格及以上。

2.日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日语八级合格及以上;

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

3.俄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俄语八级合格及以上;

2)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2及以上。

4.德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德语八级合格及以上;

2)德福(TestDaF)通过四级(TDN4)及以上;

3)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DSH)2级及以上。

5.法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法语四级或八级合格及以上;

2)TCF或TEF达到B2级及以上;

3)DELF-DALF达到C1级及以上。

(三)科研水平要求

1.考生对所申报学科专业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学风严谨;

2.考生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具有从事相应学科学术研究的坚实基础;

3.考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论研究工作。

三、网上报名

考生报考法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应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报名费,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考试类别请选择“申请-考核”,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导师等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选择。报考本院的考生限报一个志愿。

网上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及报名系统: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官网公布为准。

四、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按照以下顺序制作电子扫描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所有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一)基本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两份。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由考生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硕士阶段为法学专业的可不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2),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非跨专业考生但最高学历为非法律专业,还需提供法律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取符合报名条件的、能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一项或两项证明材料即可)。

6.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正反面复印件。

(二)学术类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或开题报告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参加复试时应提交全文)。

8.科研成果代表作:提供1-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论文,要在题目下方明确标明成果类型: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

9.研究计划:填写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书(附件3,3000-5000字为宜)。

10.科研经历:填写科研情况一览表(附件4),面试时须提供参加科研情况的证明材料。

11.考生诚信承诺书,确认本人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承诺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可信(附件5,须本人签字)。

特别提示: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电子版须按上述顺序制作为1个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上传至报名平台。推荐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所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五、材料审查

1.形式审查。学院在系统报名结束后15日内,安排专人负责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形式要求。上传系统前请务必认真检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2.综合审查。形式审查后由法学院审查小组综合评议,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各专业考生名单。综合审查入围名单由法学院对外公示。

3.法学院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仅依据形式审查和材料综合审查结果公示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时间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官网通知

综合考核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

2.综合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一般包含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三方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专业科目笔试。

2)外语笔试

3)外语面试。

4)综合素质面试。

5)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与社科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窗体底端

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综合考核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各分项全部合格者综合考核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应在综合考核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法学院公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最终拟录取名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统一公示。

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该签订并提交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其他

1.法学院所招收博士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形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不能更改,考生须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在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指导性工作要求等,我院将对工作方案做相应调整。

3.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制度等情况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4.法学院后续详细信息请关注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



九、联系方式

1、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网址:https://www.ucass.edu.cn/

联系电话:010-81360224

2、法学院研究生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网址: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

联系电话:010-64054224    联系人:赵老师

电子邮箱:faxuexi@cass.org.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2024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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