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期末考试即将到来,马上就是你们收获努力成果的时候啦!考试不仅是对学习成绩的检验,同时,也是对人格品质的一次考验。诚信考试作为学生的基本素养,是学术研究与个人成长不可或缺的宝贵品质。在此,法学院倡导同学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四六级考试须知
1.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学生证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HB-2B铅笔、直尺、橡皮、黑色签字笔参加考试;
3.提前准备好耳机及电池,及时进行试音和调试;
4.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须知
1.做好考前准备,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路线;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3.考生只准携带规定考试用品,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等;
4.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期末考试须知
1.各位同学需登录社科大“校园信息平台”,查看考试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不得随意进入其他考场,不要走错考场;
2.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3.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校园卡不能作为考试证件),并将证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验;
4.禁止携带手机、电脑、智能手表等通讯工具和各种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经带入的必须关机交监考人员保管;
5.闭卷考试不允许携带书籍、笔记、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6.开考后3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7.考试开始前认真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破损和印刷问题,如有问题及时报告监考人员;
8.考试过程中认真答题,禁止所有违纪、作弊行为;
9.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收齐点清试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10.考试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材料一律不允许带出考场。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自觉遵守学校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用诚信与坚定完成一份出色的答卷。最后,预祝大家考出理想成绩!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二十五条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教育部41号令)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开展学生诚信教育,以适当方式记录学生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的诚信信息,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第五十二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理、处分及解除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违纪处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章 违纪行为与处分
第四节 违反学习、学术、考试纪律的行为和处分
第四十一条 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代替考生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四)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的;
(五)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学校学习纪律、考试纪律、学术纪律的,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考勤办法、考试纪律、学术规范等规定,给予警告(含)以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