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接收公告》的要求,现启动最高人民法院第十八批法律实习生推荐人选的校内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数
推荐2名品学兼优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者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法律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品学兼优,遵纪守法;
(二)法律专业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少量特别优秀的高年级本科生;
(三)能够全程全职参加实习(考虑到一年级研究生课业负担较重、难以保证全程全职参加实习活动,不建议报名);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五)不存在其他不宜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实习的情形。
三、实习安排
法律实习生安排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本部实习。审判业务部门实习岗位主要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综合行政部门实习岗位主要从事司法调研和司法行政相关工作。实习内容主要包括:接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加强党性锻炼和国情教育,强化人民法院审判辅助和调研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锻炼等。
实习实行导师制,由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或者领导干部担任指导老师。法律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实习法官助理、书记员或综合工作人员,在指导老师的帮助下,辅助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文书起草、司法调研及司法行政等工作。
实习期限约为5个月,从2026年3月至2026年7月,
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四、实习管理
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最高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实习实践相关管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与法学院共同做好日常管理和教育培训。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鉴定材料,颁发实习证书;对完成工作任务好、表现优秀的,颁发优秀实习生证书。
五、报名材料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于2025年12月29日08:00前填写线上报名表,链接如下:https://lawschool.wjx.cn/m/104059401.aspx#,
需通过该链接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法律实习生报名推荐表(第十八批)》电子版。
说明:
1.《报名推荐表》需导师同意并签字,可电子签;
2.《报名推荐表》中“在校表现”及以下内容不需要填写;
3.自我介绍视频及电子版证件照待校内遴选确定后再录制,并由被推荐同学直接提交至最高院邮箱。
4.可登录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下载相关表格。
校内咨询邮箱:20250084@ucass.edu.cn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