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硕士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生 -> 法学硕士 -> 正文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2023年法学硕士(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日期:2023-03-22   点击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我院2023年法学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资格审查

(一)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23日-3月26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A4 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本科学校成绩单(须相关部门盖章);

(5)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6)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目录、初稿等)。

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应保证真实性,其中(1)(2)(3)项为必须提交材料,未提交或者提交不全者,不予复试。如因特殊原因影响无法提交应向学院书面说明情况,经我院同意后补交。

(二)复试开始前,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进行身份识别:(1)初试准考证原件;(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或在读证明原件)。

二、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3月30日(周四)上午9:30-11:00

复试时间:3月30日(周四)下午13:00-15:30笔试

          3月31日(周五)上午9:00面试

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我院法学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内容

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复试内容如下:

(1)专业综合笔试(150分)

     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学理论专业)

     中国法制史(法律史专业)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

     刑事诉讼法学(刑法学专业)

     经济法学(民商法学专业)

     行政诉讼法学(诉讼法学专业)

     民法学(经济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社会法学专业)

     国际公法(国际法学专业)

     知识产权法学(网络与信息法学专业)

(2)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50分)

(3)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200分)

四、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100*60%+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100*40%

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形式

复试阶段各环节均采用现场方式进行,包括资格审查、笔试考核、面试考核等。

相关复试注意事项及具体复试分组情况等信息后续将通过考生报考邮箱或电话告知,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同时密切关注“中国法学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通知。

六、复试费

收费标准:100元/人。具体缴费办法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法学网”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

考生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电子表格请从本办法附件中下载),盖章后扫描或拍照发送至邮箱faxuexi@cass.org.cn,原件邮寄至我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处理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我院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体检结果邮寄至我院,由我院送校医务室审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调剂

不能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或参加我院复试后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自愿向外校调剂,但应达到本年度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的具体要求和调剂服务系统的使用方法可详见研招网相关栏目的说明。

在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按教育部及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要求,对法学硕士(学术型)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中国法学网:http://www.iolaw.org.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两个网站及其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开或公示。

十、咨询电话、电子邮箱和通讯方式

1、咨询电话:010—64054224

2、电子邮箱(email):faxuexi@cass.org.cn

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邮编:100720;联系人:于老师、赵老师

十一、监督电话

1、我院2023年法学硕士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64054224。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

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部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1.2023年法学硕士(学术型)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地图】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

5463B



  • 社科大法学院微信公众号

  • 法学院校友办微信公众号

  • 版权所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