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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6-02-10   点击量:

为精准选拔人才,吸引全国优秀生源报考,学院2026继续采取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现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招生计划

法学院2026年拟招收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含直博生)27人、纪检监察学专业博士研究生4人,其中定向就业博士生不超过招生计划总人数的15%。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研究方向、导师、接收申请外国语语种及相关说明等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选拔模式

申请人满足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要求基础上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交申请,并按要求寄送相关申请材料。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定,确定入围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学院组织综合考核专家小组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包含笔试和面试。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委员会最终审定。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入学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到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在全国核心期刊包括扩展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名)。

4)非学历教育(单证,即只有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202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认证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校教授或科研院所研究员(不含副高职称)出具的专家推荐书

5.以下两类考生均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报名表无报考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政工部门章的视为报名无效):

1)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2)与原工作单位有服务期、保密期等约定,正在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

如考生与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定向就业考生、跨学科考生(硕士、本科阶段均未获得过法学学位)报名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全国核心期刊(含扩展版)上以第一作者发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

2)已获得2个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3)在全国核心期刊(含扩展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学术论文1篇同时已获得1个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3)。

7.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规定。

(二)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应根据报考专业招生目录中允许报考的外语语种范围,提供下述范围内的相应外语能力成绩证明以供审核,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证明或相应成绩未满足要求的考生无法通过材料初审环节。(所有外语材料证明时间不早于2015年9月1日)

1.英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480分及以上

2)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3)TOEFL(IBT)成绩90分及以上;

4)雅思(A类)成绩6.5分及以上;

5)GMAT成绩64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考试(TEM)八级合格及以上。

2.日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日语八级合格及以上

2)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N1及以上。

3.俄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俄语八级合格及以上;

2)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ТРКИ)B2及以上。

4.德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德语八级合格及以上

2)德福(TestDaF)通过四级(TDN4)及以上;

3)德国高校外国申请者入学德语考试(DSH)2级及以上。

5.法语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法语四级或八级合格;

2)TCF或TEF达到B2级及以上;

3)DELF-DALF达到C1级及以上。

(三)科研水平要求

1.考生对所申报学科专业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学风严谨。

2.考生具有较广阔的学术视野,具有从事相应学科学术研究的坚实基础。

3.考生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精神,能够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相应学科专业的理论研究工作。

四、网上报名

1.确认具备报考资格

报名者须认真阅读学校招生简章及本招生工作方案中的报考条件等要求,仔细确认本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

法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交费,考试类别请选择“申请-考核”,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导师等请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选择,报考本院的考生限报一个志愿。

网上具体报名时间、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博士招生网上报名公告》。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提交,按照以下顺序制作电子扫描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推荐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所有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请以具体通知为准。

申请材料具体内容及材料的排列顺序如下:

(一)基础材料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信息登记表》(此表为网上报名后下载打印并填写,考生须在相应栏目签字确认,学习或工作单位要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两份,须由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高校教授或科研院所研究员(不含副高职称)提供推荐意见(附件1)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原件(考生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4.最高学历、学位证明须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硕士研究生在读证明(附件2),录取后在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最高学历为非法学专业但有法学一级学科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应法学专业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选取符合报考条件的、能代表个人最高水平的一项即可)

6.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7.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定向就业考生以及跨学科考生提交全国核心期刊含扩展版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需提交封面、目录页、正文页复印件)或报考条件中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还须提交所学课程(研究生和本科课程)情况

(二)学术类材料

8.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初稿或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参加综合考核面试时应提交全文。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且没有学位论文的考生可使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成果代替。

9.科研成果代表作(非必要):提供1-3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代表个人最高研究水平的学术成果(非硕士论文,要在题目下方明确标明成果类型:已正式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课程论文等)。

10.科研经历非必要填写科研获奖情况一览表(附件3),面试时须提供参加科研情况的证明材料

11.研究计划:填写研究设想和研究计划书(附件43000-5000字为宜)。

(三)其他材料

12.《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5)

13.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及时提供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6)。

特别提示: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准确填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电子版须按上述顺序制作为1个PDF文档(文件大小不超过50M),上传至报名平台。推荐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所有材料纸质版(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考生所提交的纸质版申请材料不予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原则上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完整的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均须真实可信,所有复印件均有原件可供核对复查。如发现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及开除学籍等)。

六、材料审查

(一)形式审查。报名结束后,学院安排专人结合考生的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对照申请条件和相关要求等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形式要求申请人将材料上传系统前请务必认真检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综合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学院根据学科专业成立“材料审查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评分根据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外语水平、研究设想与研究计划、专家推荐意见,以及参与科研、发表、出版情况等,做出综合评定,给出百分制成绩,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按照平均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法学院不提供导师联系方式,仅依据形式审查和材料综合审查结果公示入围综合考核人员名单。

七、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名单公布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将在中国法学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网站公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二)综合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综合考核包含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三方面。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专业笔试,学院安排一门专业科目笔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法学一级学科专业笔试科目如下

1)法学理论专业:法理学

2)法律史专业:中国法律史

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4)刑法学专业:刑法学

5)民商法学专业:民法学

6)诉讼法学专业:民事诉讼法学(报考民事诉讼法学方向)

刑事诉讼法学(报考刑事诉讼法学方向)

7)经济法学专业:商法学、经济法学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国际法学专业:国际公法

10)知识产权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学

纪检监察学一级学科笔试科目:监察法学

2.外语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外语基础能力或者掌握外文专业术语、阅读外文专业文献等方面的能力,总分50分,30分合格。

3.外语面试,考核申请人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总分50分,30分合格

4.综合素质面试,全面考查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参考申请人提交的报考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合格。

(三)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的总成绩为综合考核各项成绩之和,总分300分,各分项全部合格并且总分达到180分及以上者综合考核合格。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应在综合考核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综合考核结束后,法学院公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最终拟录取名单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统一公示。

确定录取的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定向就业考生的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应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签订并提交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规定就业,无法按时提交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其他

(一)我院招收的博士生均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形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原则上不能更改,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或指导性工作要求等,我对工作方案做相应调整

(三)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制度等情况请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四)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后续详细信息请关注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

十、联系方式

(一)法学院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10-64054224  

电子邮箱:faxuexi@cass.org.cn

网址:中国法学网http://iolaw.cssn.cn/、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官网https://law.ucass.edu.cn/

(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1360224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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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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