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6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网络交易中的竞争问题及其应对”研讨会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以《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为背景,以线上加线下的形式进行,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的领导,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阿里巴巴阿里研究院、京东法律研究院、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等院校和机构的专家学者们出席了本次会议,就《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涉及的网络交易中的竞争问题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主题发言一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判长徐燕如:司法角度看网络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主题发言二
主题发言三
主题发言四
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仲春:互联网平台排他交易的监管
对于“二选一”法律适用的选择,仲春副教授认为“二选一”属于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可以优先适用《电子商务法》这一“专门法”。《电子商务法》第22条、第35条,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二选一”行为有较为紧密的关联,并且在第82条配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题发言五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讲师博士董笃笃:网络市场智慧监管的制度保障
董笃笃博士从智慧监管角度谈了定位问题,并对定位框架之下具体的问题进行了阐述。从智慧监管的角度讲,他认为网络监管的管理办法需要强化行政措施、地域管辖程序性问题,需要细化法律责任问题,也需要淡化实体性规范的类型化问题,类型化的建议应转为原则性规定并用实施指南进行补充。
董笃笃博士认为管理办法在264部规章中定位不是一个特殊领域的问题,应该充分运用信息,探索监管模式的转型,推进监管体系现代化。推进网络市场智慧监管制度建设的策略应强化价值引领,以实施机制与法律责任为突破口,以裁判规则而非行动规则为抓手。
董笃笃博士认为,网络市场监管制度和市场秩序的建构,从一开始就不只是网络市场自身的问题,而是包括网络市场在内整个市场制度和市场秩序的反思与重构,网络市场智慧监管,是推进市场监管体系现代化的先行者。
钟刚: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易芳:北京工商大学教授
易芳教授从经济角度来阐述了罚款和信息公开两个问题。她认为信息公开对学者有很大的好处,这对于开展多方面研究将大有裨益。
钱晓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
钱晓强顾问从实践的角度,向我们分享了个人信息保护和竞争法交叉问题、“二选一”问题。他认为,在网络交易或者是电子商务的场景下,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定价不仅是传统的货币,还包括个人的信息。我们在考察网络交易对消费者影响的时候,既要看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也要看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他赞成董博士的发言,应建立全面监管的概念和思维。
薛颖:己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周围:武汉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
李想:己任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想律师主要谈及了关于罚款数额的问题。她认为1万以上3万以下得罚款数额确实比较低,缺乏震慑力。李想律师认为欧盟和美国关于数据保护的规定,包括罚款数额的处理方式,有些是可以借鉴的。
谭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至此
研讨会第二单元结束
后续单元观点详情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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