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男,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国家资助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爱德华兹研究员,英国牛津大学访问学者,曾从事警务工作和法官工作。主持和参加国家级、省部级课题近20项,出版专著5部,编著1部,发表论文近50篇。2008年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和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2012年获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奖励;2013年获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奖励;2014年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奖;2015年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同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奖;2016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三等奖,同年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2018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三等奖;201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2020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对策信息三等奖。
2017年-2018年,通过遴选参加北京市委和团市委组织的北京市国家治理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在北京大学管理学院学习。2018年-2019年,通过考试进入北京大学人权法硕士项目,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学习。
主要研究领域: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制度、国际人权法和犯罪学。
主要科研成果
著作类:
《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客体研究》(独著),方志出版社2014年12月版,2014年获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学术成果奖;2015年获中国刑事诉讼法学会第四届中青年刑事诉讼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同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优秀博士后研究报告奖;2016年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 2019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优秀科研成果奖。
《审判中心主义的第二路径》(独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9月版。
论文类:
程序法事实证明的概念、适用、实质与意义,《中国刑事法杂志》2013年第7期,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
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方法,《学习与探索》2013年06期。
逮捕、羁押措施的完善与证明标准的层次性研究,《湖北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被追诉人权利保护体系的位阶性研究,《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2期。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中的司法证明问题——以《非法证据排除规定》、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为视角,《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