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广新,河南商水人,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研究室副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常务理事。
研究领域主要为民法总则、物权法、债权法,对合同法总则、土地权利制度研究较为深入、系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七十余篇、学术短文二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四部。
学术经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民商法学,1999),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博士(民商法学,2005),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后(2008-20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1999-2005),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杂志社副编审、研究员、编审(2005-2016)。《中国法学》杂志社编辑部主任(2014-2016),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秘书长(2011-2016)。
代表性学术论文:
1.《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演进与适用》,载《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3期;
2.《法定代表人的越权代表行为》,载《中外法学》2012年第3期;
3.《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度》,载《法学研究》2009年第4期;
4.《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探究》,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4期;
5.《地役权概念的体系性解读》,载《法学研究》2007年第4期。
学术专著:
1.《合同法总则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2.《信赖保护原则及其在民法中的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合同法总则》,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一版、2012年第二版;
4.《信赖责任研究:以契约之缔结为分析对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